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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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
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平政字〔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城市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和《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当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全县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环境风险小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努力将平阴县打造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玫城和“走在前列”的现代化强县。
1.坚持系统谋划、一体推进。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路线,结合平阴实际创造性落实《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分解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全面转型,提升县域内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协同推进济南市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实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以解决部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处置方式单一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滞后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我县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强弱项、补短板,精准定位瓶颈问题,持续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坚持改革创新、多方共建。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探索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模式和亮点项目。引导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步显现,“无废城市”四大体系基本建立,“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管理精细化管理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无废城市”理念深入人心。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平阴县实际情况,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7个三级指标。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平阴县行政管辖区域,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20年,建设时限为2023-2025年。
(六)其他
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保存好档案资料和支撑材料。
二、重点任务
1.加强总体设计。
针对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施纳入环境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平阴经济开发区、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平阴经济开发区、镇(街道)负责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实施空间差异化“无废城市”建设推进机制。
结合“一轴两城一区两组团”城乡发展格局,平阴县主城区着力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建设。东部产业新城以融入城区为契机,推动工业生活绿色发展。西部玫瑰镇、东阿镇、洪范池镇三镇联动着力打造旅游康养特色城镇发展区,共享共建“无废”生活。东部产城融合发展两个组团,着力推动孔村镇以功能材料、装备制造为主的工业绿色发展,推动孝直镇产业与农业共同绿色发展。(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3.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样板。
落实《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和《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通过“三化”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上级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深化低碳试点建设,开展低碳、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深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打造“无废细胞”工程
1.“无废”农村。
以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管理运行体系,2025年前,建成100个以生活垃圾分类为特色的村庄。(责任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以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探索开展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等工作,2025年前,建设8个以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特色的村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无废”工业。
“无废集团”(“无废工厂”)建设。以孔村镇政府为主导、炭素企业为主体,探索“无废集群”建设。依托玫德集团、济南伊利乳业等骨干企业,开展“无废工厂”建设。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原则,通过工艺设备改造、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措施,实现固体废物能减则减、可用尽用、应分尽分的管理模式。2025年前,建设3家“无废集团”(“无废工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3.“无废”三产与生活。
服务业“无废细胞”建设。以城区为重点,结合“无废细胞”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厨余垃圾“集中+就地”处理体系,推广并优化分类收运“公交专线”和“行业专线”。2025年前,引导培育一批“无废景区”、“无废商超”和“无废酒店”。(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共享共建“无废”生活。持续开展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培训;巩固有害垃圾宣传收集周制度。以“无废学校”为重点,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参与“无废”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带动家庭、社区和社会广泛参与,传播“无废”新理念。2025年前,打造建设一批“无废学校”、“无废机关”和“无废社区”。(责任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三)推动工业绿色低碳生产
1.做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着力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火电、采矿等为重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倒逼落后产能加速退出。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压减方案,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给。(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实现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全覆盖。积极引导固废产生量大、环境风险高的其他企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推动重点行业源头减量。以铸造、污水处理、乳制品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推动技术升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废浇冒口、污泥等固体废物源头减量。重点推进济南二机床铸造有限公司浇注系统改造项目和济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污水系统改造项目,可减少废浇冒口回炉铁1500吨,减少污泥产生量600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制造,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加快推动炭素、化工、铸造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持续推动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评审认定,并对通过绿色认证的工厂和园区实施持续跟踪监管。在大型绿色工厂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到2025年,工业绿色发展能级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提升工业固废利用水平。
建立循环经济体系。鼓励企业以物质循环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为重点,构建企业内部循环型产业链。推动企业开展循环化改造,形成企业内部物料、废水、废气循环和余热利用等循环体系。鼓励企业建链补链,加快建立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循环化全产业链,着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推动工业循环发展,重点围绕炭素、化工、铸造、建材、电力等行业,构建一批循环经济工业产业,实施高端再制造工程,促进固废资源跨产业协同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利用,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积极申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企业)。组织申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聚焦粉煤灰、炉渣、工业副产石膏、污泥等工业固废,培育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主要建设以玫德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心的废旧砂制做新型建材项目,集中处置域内铸造废黑砂产业链。(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3.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对未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按照“成熟一个、打造一个”的原则,加快推进。推动平阴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确保到2025年底,完成省、市制定的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4.提高工业固废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工业固废监管体系。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组织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逐步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规模,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低贮存处置量。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摸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底数,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督促重点企业定期向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1.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构建绿色农业生产体系。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为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绿色高质量高效农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绿色种养技术应用试验,探索建立绿色农业技术、标准、产业、经营等体系。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发展预制菜产业,提高产地净菜加工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强化水肥一体化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在绿色农业示范区及周边区域,以“减肥、减药、洁田、修复、循环”为方针,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深入推进农药减量控害,鼓励使用高效植保机械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手段。强化农药规范化生产与管理,推广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和悬浮剂、水乳剂等环保剂型,推广以生物防治为重点的非化学品绿色防治技术。到2025年,全县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下降6%左右,农药施用总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提高秸秆和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精细化还田力度,在商品有机肥加工和秸秆生物质能源利用等领域加大综合利用,逐步构建多途径利用格局。积极争取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项目建设。开展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秸秆精细化还田、青贮和原料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深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落实各级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节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发酵、运输、管网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和提升改造,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配合)
探索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模式。推广以秸秆、畜禽粪污为原料制作有机肥,以蚯蚓为媒介处理蔬菜尾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以秸秆为原料的食用菌栽培等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秸秆-畜禽粪污多途径、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加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
强化农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 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薄膜,积极引导农民使用合格农膜产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立农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以地膜主要覆盖区域为重点,针对蔬菜、棉花等适宜作物,规模化推广0.01毫米以上高强度加厚地膜;针对花生、马铃薯、大蒜等适宜作物,积极稳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以地膜覆盖大村庄为重点,开展地膜回收示范点建设,逐步落实地膜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不断完善地膜回收网络。定期开展农田残留地膜执法巡查,督促有关主体切实履行回收责任。加强地膜回收机械化技术研究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展农膜应用与回收情况调查评估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5%左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有关规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未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依法处理。在辖区内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示范点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五)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切实开展“光盘行动”,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食品浪费。(责任单位: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倡导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责任单位: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绿色办公,结合单位办公需要,推广无纸化办公,对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限制采购使用一次性消费品。(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施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推进净菜在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上市。(牵头单位: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便民高效的原则,推进居民小区分类投放点的升级改造。以招募志愿者、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督导常态化机制,落实“撤桶并点、定时投放”和“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制度。(牵头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继续推进“户分、村收、镇(街道)运、县处理”及“定时巡回上门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引导A级旅游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商场、餐饮等经营区域的管理者和经营者,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责任单位: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以城区为重点,通过“撤桶并点、定时投放”等措施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持续提高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加强厨余垃圾收运日常监管,提升收集精准率。(牵头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局)
2.加快升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中转(分拣)站。在有条件区域推行智能回收柜、线上预约与线下回收相结合的“互联网+回收”模式,提高居民交投再生资源的便捷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规范运营,倡导“统一管理、统一回收”。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企业拓宽再生资源业务领域和经营范围。(牵头单位: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3.推动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引导寄递企业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鼓励寄递企业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持续推进一联电子运单应用,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持续推进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袋专项整治。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督促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快递包装回收相应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到2025年,全县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加强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提高其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其他生活垃圾采用水泥炉窑协同处理技术路线,提升其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督促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于2023年底前建成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1条,可协同处理城市垃圾500t/d。(责任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以“集中为主,就地为辅”的模式,建立多元化的厨余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加快污泥减量改造,平阴县现有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为70%-80%,到2025年底,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5%,与有资质单位的综合利用处置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全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得到规范化利用或处置。(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展绿色低碳建筑
1.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推广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建设以“碳中和”为核心的绿色城市。推进国家级、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生态城镇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和产能建筑等节能低碳类高标准建筑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区域集中连片式建设节能低碳类高标准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小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占比稳定在100%。(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积极推广竖向构件,其中新建住宅项目全面采用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品部件,具备条件的地下车库优先采用装配式建设,积极推动地下建筑以及轨道交通、地下管廊等市政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大力推动钢结构建筑,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宿舍)、校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技术建造,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推进模块化建筑试点。(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
2.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推广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全装修房、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标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引导建设单位贯彻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理念,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实现建筑构配件可替换、可维修;采取绿色施工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施工活动,减少建筑材料的消耗和建筑垃圾的产生。(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明确工地建筑垃圾分类的标准与规范,各工地主管部门督导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制度,施工单位应按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牵头单位:县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采取建筑拆除现场就地处理,直接利用点、消纳场填埋消纳处理和资源化处理厂综合利用处理相结合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线,进行拆迁、运输、处置和产品应用等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建设项目,在满足设计、技术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设计任务书和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要求,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有限使用要求,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中是否明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严格环境准入。对新建、改建、扩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县及周边区域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建设项目。将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纳入技术复核抽查范围。(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推动在产企业源头减量。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重点引导鼓励炭素行业进行源头减量,通过沥青储罐、混捏、成型等工序实施黑法吸附或电捕收集含焦油废物实现自利用,继续支持炭素行业探索、研发含焦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减量化生产工艺。(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强化收集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
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持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充分发挥危险废物专业收集企业作用,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为重点,做好小微企业、第三产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实现危险废物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研究推广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新模式,对同类产废单位较为集中的区域,采用“集中暂存、分别管理”模式进行收集转运;对分散产废单位,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公交式”收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高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分级分类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强化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日常监管。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3.增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鼓励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范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定期发布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发展,促进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企业废弃包装物、废弃物料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4.完善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提高医疗机构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医疗机构废弃物源头分类收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优化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网络。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将全县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范围。以农村地区小型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清运并依法进行集中处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构建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重点提升涉疫医疗废物收运能力,强化涉疫医疗废物收运过程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5.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
完善全县危险废物监管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建立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等涉及危险废物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按照“应纳尽纳”原则,督促涉危险废物单位纳入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在线监控。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视频监控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利用废旧厂房、旧仓库等从事产生危险废物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
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构建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八)完善“四大体系”建设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梳理完善现有农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稳步推进涉固体废物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相关事项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现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创新中心、共同体等创新平台,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相关重点项目。以废酸等产生量大、难利用废物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管理局)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对废旧农膜、农业包装废弃物、可再生资源、秸秆等各类回收利用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大力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品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按照国家、省和市统一要求,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环境保护税,节能环保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重点项目。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监管平台,加强全县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保障措施,严格落实本方案各项任务措施,2023年3月底前印发本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工作方案,按照科学合理、争先创优、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原则制定本辖区指标体系和目标值,完成我县下达的分解指标和任务,确保我县“无废城市”任务、措施、目标顺利完成。
(二)强化评估考核。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总结评估机制,县有关部门(单位)每年年底前对“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将“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等重要内容,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参考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县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实施年度评估。
(三)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重点项目的支持。加大资金支持,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深化政银合作,依法依规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工程项目。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采购再生综合利用产品。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等场所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先进技术、经验、模式宣传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无废城市”的浓厚氛围。
附件:1.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指标体系
2.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项目清单
3.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
4.平阴县“无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数据来源部门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0.34 | 0.335 | 0.33 | 0.325 | 0.32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稳步降低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0.01 | 0.0096 | 0.0094 | 0.0092 | 0.009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统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稳步降低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0%+自愿开展企业 | ||
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占比 | % | 19 | 20 | 21 | 22 | 23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5 | 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工业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占比★ | % | / | / | / | / | / | / | / | 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 ||
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 | 85.71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 | ||
7 | 城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碳排放强度降低幅度 | % | /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统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 | ||
8 | 农业源头减量 | “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数量 | 个 | 122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
9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占比 | % | 30.9 | 32 | 32 | 32 | 32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稳步推进 | ||
10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100% | |
11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15 | 30 | 40 | 50 | 5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新开工装配式50% | ||
12 | 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 | 吨/万平方米 | / | ≤300 | ≤300 | ≤300 | ≤30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13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其他生活垃圾清运量★ | 万吨 | 9.8522 | 10 | 10.5 | 10.8 | 10.93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达到峰值后稳步降低 | |
14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分类投放、宣传动员、责任主体覆盖率100%,分类实效将结合末端处理能力逐步推进。 | ||
15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分类投放、宣传动员、责任主体覆盖率100%,分类实效将结合末端处理能力逐步推进。 | ||
16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 % | 50 | 75 | 80 | 85 | 90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交通运输局 | 稳步推进 | ||
17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76 | 76.2 | 76.5 | 76.8 | 77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稳步推进 |
18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49.07 | 52 | 55 | 65 | 7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稳步推进 | ||
19 |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8 | 98.3 | 98.5 | 98.7 | 99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98%以上 | |
20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83.52 | 85 | 88 | 89 | 90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90%以上 | ||
21 | 农膜回收率★ | % | 90 | 92 | 93 | 94 | 95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95%以上 | ||
22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 | 93.18 | 93.8 | 94.2 | 94.5 | 95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92%以上 | ||
23 | 化学农药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 | /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统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单位耕地面积农药施用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耕地面积不变计) | ||
24 | 化学肥料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 | 2.31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完成市目标任务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统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下降6%左右(耕地面积不变计) | ||
25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10 | 11 | 12 | 14 | 15 | 县城市管理局 | 县城市管理局 | 15%以上 | |
26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 | 60 | 78 | 82 | 86 | 90 | 县城市管理局 | 县城市管理局 | 95%以上 | ||
27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5 | 20 | 38 | 40 | 41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稳步推进 | |
28 |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5 | 50 | 60 | 80 | 95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95%以上 | ||
29 | 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增长率 | % | / | 7 | 8 | 9 | 10 |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 10%以上 | ||
30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100% | ||
31 | 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 车用动力电池为新能源车动力电池 | ||
32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0 | 0 | 0 | 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总体平稳 |
33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卫生健康局 | 100% | ||
34 | 纳入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的社会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 | 家 | 157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稳步提高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 | 稳步提高 | ||
3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2 | 3 | 4 | 5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 | |
36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 100% | ||
37 | 农业废弃物处置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100% | |
38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 | 0 | 0 | 0 | 0 | 80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 填埋场仅用于飞灰填埋和应急填埋 | |
39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00% | ||
40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 | 2 | 3个以上 | 4个以上 | 5个以上 | 5个以上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逐步完善 |
41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 | / | / | / | 建立协调机制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建立协调机制 | ||
42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情况 | - | / | / | / | / | 纳入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考核重要内容 | ||
43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个 | / | / | 50个以上 | 100个以上 | 130个以上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稳步推进 | ||
44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亿元 | / | 满足项目需要 | 满足项目需要 | 满足项目需要 | 满足项目需要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稳步推进 | |
45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100% | ||
46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100% | ||
47 | 政府采购中综合利用产品占比 | % | /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县财政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财政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稳步推进 | ||
48 | 技术体系建设 | 主要参与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数量 | 项 | “十三五”8项 | 2 | 2 | 3 | 3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稳步推进 | |
49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项 | “十三五”6项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稳步推进 | ||
50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建立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市政污泥监管平台,依托省级固废监管平台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 | |
51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 | 98.4 | 98.7 | 99 | 99.5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100% | ||
52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100% | ||
53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100% | ||
54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100% | ||
55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 | / | / | / | 90 | 第三方调查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90%以上 |
56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稳步提升 | 第三方调查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稳步提升 | ||
57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 | / | / | / | 90 | 第三方调查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90%以上 |
备注:★表示必选指标。
附件2
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实施主体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建设时间 | 总投资 (万元) | 资金筹措方式 | 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 |
生活源固体废物 | |||||||||
-- | |||||||||
农业源固体废物 | |||||||||
B-1 |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以生态循环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引领和项目示范带动,积极推进以农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 | 平阴县 | 2023 | 500 | 中央资金 | 推进整县秸秆综合利用。 |
B-2 | 平阴2022年废旧农膜治理项目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进一步完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计划回收废旧地膜345吨。 | 平阴县 | 2022-2023 | 80 | 市级资金 | 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 |
B-3 | 平阴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按照“谁销售谁收回、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监督、农药经营门店回收、储运单位集中存放运输、专业处置单位归集销毁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计划回收66.67吨。 | 平阴县 | 2022-2023 | 150 | 市级资金 | 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B-4 | 平阴县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奖补资金项目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示范推广农业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托济南腾骐潜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作蚯蚓养殖基地,示范推广畜禽粪便处理3万吨;白菜梆、马铃薯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处理各1.5万吨。畜禽粪便清运、处理补贴15元/吨,白菜梆、马铃薯秸秆等废弃物处理补贴标准为25元/吨。 | 平阴县 | 2022-2023 | 82.5 | 省级资金 | 加快推进农业有机废弃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
建筑垃圾 | |||||||||
C-1 | 山东蓝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山东蓝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砌块、PC构件生产车间、砌砖、透水砖、路面砖、道牙砖、多空植草砖、单孔植草砖、井字植草砖 | 平阴县 | 2025 | 100 | 自筹 | 项目投产后,建筑垃圾处理50万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 |
工业源固体废物 | |||||||||
D-1 | 购置铸造模拟软件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济南二机床铸造有限公司 | 购置铸造模拟软件及相关硬件设备。经过系统培训后,利用铸造模拟软件降低工艺试错成本,改进浇注系统,提高工艺出品率,为质量提升和市场开发提供技术保障。 | 平阴县 | 2023 | 195 | 中央资金 | 提高工艺出品率6%以上,以技术手段提前判定产品质量,降低质量损失;通过模拟,改进浇注系统,减少固废产生量5%以上,预计年可减少废浇冒口回炉铁1500吨左右。 |
D-2 | 废旧砂制做新型建材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玫德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园 | 建设年处理3万吨固废生产线,厂房面积10000㎡,配套静压机生产线、环保设施、智能物流、机器人等先进设备30台套。 | 平阴县 | 2025 | 800 | 自筹 | 收集玫德集团及平阴县内其他企业的铸造废黑砂,制做新型建材,推动绿色高质量铸造。 |
D-3 | 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暨500t/d协同处理城市垃圾工程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 建设一条纯低温余热发电及500吨/日水泥窑城市垃圾处理生产线的5000吨/日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 平阴县 | 2022-2023 | 150000 | 自筹 | 项目投产后,可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500吨/日。 |
D-4 | 济南伊利污水系统改造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济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对污水系统好氧池增加填料支架及填料,使污水系统好氧单元能按照生物膜法运行,降低污泥产生量 | 平阴县 | 2022-2023 | 209 | 自筹 | 项目改造完成后,能有效降低污泥产生量,预计年减少污泥600吨 |
D-5 | 机动车综合利用环保示范园建设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项目是对报废汽车进行拆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回收。采用机械翻转、液压剪切、切片加工、综合分选等汽车拆解与分拣工艺,发展报废汽车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回收生产。 | 平阴县 | 2022-2023 | 15000 | 自筹 | 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36000辆,预计推动主要可循环资源40000吨钢材,7100吨有色金属,可利用零配件1600吨,及其他可循环再利用资源。 |
D-6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 | 探索炭素行业含焦油废物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推动炭素行业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 | 平阴县 | 2023-2025 | 15000 | 自筹 | 项目建成后,能有效降低我县8家炭素企业危废(废焦油)产生量,预计可减少70%左右,同时,可实现年产值约50000万元。 |
附件3
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
一、制度体系
序号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实施时间 |
1 | 建立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协调机制 |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各镇街同步成立“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保障措施,确保本方案实施。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 2023 |
2 | 出台济南市“无废细胞”实施细则 | 及时宣贯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落实实施细则,完成市分解任务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2022-2023 |
3 | 制定“无废文化”宣传工作方案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4 | 建立“无废城市”培训制度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2022-2025 |
5 | 制定农膜污染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工作实施方案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2025 |
6 | 建立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推动工作机制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2025 |
7 | 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各相关部门 | 2022-2025 |
8 | 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3 |
9 | 制定塑料污染治理年度工作要点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县发展和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二、技术体系
序号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实施时间 |
1 | 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技术推广 | 以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5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暨500t/d协同处理城市垃圾工程项目为例,推广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技术。 | 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 | 2020-2023 |
2 | 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 | 以其他生活垃圾“零填埋”全量焚烧发电,厨余垃圾油脂制备生物质柴油等为例,推广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2-2025 |
3 | 化肥和农药减量技术推广 | 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等化肥和农药减量技术。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2025 |
4 | 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 | 依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新模式。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2025 |
5 | 农膜减量化利用技术推广 | 加大0.01毫米以上高强度加厚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力度,开展地膜回收示范点建设。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2-2025 |
6 | 一般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 | 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现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创新中心、共同体,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2025 |
7 | 制定有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管理标准 | 结合我县建筑垃圾处置经验,制定有关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管理标准。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2-2025 |
8 | 重点行业一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技术推广 | 以钢铁、采矿、电力热力、食品制造企业等为重点,制定一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措施;引导产废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优化固废处理工艺,提高固废资源品质,降低综合利用难度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 | 2022-2025 |
9 | 推动省级及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 | 以省级及以上园区为重点,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2-2025 |
10 |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 | 加快推动钢铁、化工、电力等行业绿色化改造。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2025 |
11 | 推动平阴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 推动平阴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可复制、能推广的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带动区域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2-2025 |
三、市场体系
序号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实施时间 |
1 | 落实固废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环境保护税,节能环保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 县税务局 | 2022-2025 |
2 | 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 |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申报要求,组织争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3 | 生活垃圾处置领域市场化运作先行先试 | 采用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股权合作、企业独资等模式,积极在餐厨垃圾、其他垃圾领域先行先试。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2-2025 |
4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持续推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部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探索做好保额限制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5 | 培育发展废钢铁、废橡胶等利用主体 | 以废钢铁和废橡胶回收利用主体为示范,积极培育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旧轮胎、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主体。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 2022-2025 |
6 | 倡导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 | 倡导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 |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县文化旅游局 | 2022-2025 |
四、监管体系
序号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实施时间 |
1 | 对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定期抽查 |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对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定期抽查。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2 | 开展农膜生产销售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 加强地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2-2025 |
3 | 开展塑料袋使用专项监督检查 | 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进行监督检查。 |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管局 | 2022-2025 |
4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 | 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消纳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 县城市管理局、县公安局 | 2022-2025 |
5 | 推行医疗废物电子标签 | 推行医疗废物电子标签,实现医疗废物全过程“一物一码”精细化可追溯管理。 | 县卫生健康局 | 2022-2025 |
6 |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清单 |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强化危险废物申报数据分析应用。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7 |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 督促涉危险废物单位纳入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申报、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运行、利用处置情况报告等全过程动态在线监控。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8 |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 对全县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贮存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9 | 在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 依托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对在产企业持续推进环境信用评价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10 | 持续推进净菜入城 | 加快推进净菜在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上市。 |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 2022-2025 |
11 | 开展济南市“清废行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 依托市局建立的“卫星全覆盖排查—重点区域无人机抽查—现场调查—遥感回头看”的闭环模式,配合开展济南市“清废行动”遥感排查及整治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12 | 生活垃圾“互联网+”监管技术体系,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平台应用管理。 | 充分应用现有生活垃圾管理平台应用管理,结合实际,优化管理平台。 | 县城市管理局 | 2022-2025 |
13 | 指导相关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 严格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引导固废产生量大、环境风险高的其他企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全县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率达到100%。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14 | 建立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 2023年年底前,建立常态化制度,督促企业定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2023 |
15 | 严格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新建、改建、扩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县及周边区域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建设项目。将已批复的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纳入技术复核抽查范围。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16 | 推动小微产废单位全部纳入监管 | 充分发挥危险废物专业收集企业作用,做好小微企业、第三产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督促产废单位和收集单位及时收集转运。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17 | 统筹规划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 | 根据全县危险废物收集转运需求做好统筹规划,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18 | 推广小微产废单位危废收集转运新模式 | 对同类产废单位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暂存间,采用“集中暂存、分别管理”模式进行收集转运;对分散的产废单位,探索开展危废“公交式”收运,确保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及时收集转运,实现规范化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19 | 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 | 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对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需求开展摸底并评估其环境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企业废弃包装物、废弃物料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综合利用,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2022-2025 |
20 | 建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巡查机制 | 建立医疗机构医废收运巡查机制,以农村地区小型医疗机构为重点,建立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清运并依法进行集中处置。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卫生健康局 | 2022-2025 |
21 | 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2025 |
附件4
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进我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阴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 潘建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李吉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张本才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成 员: 张其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付茂勇 县委办公室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
赵传资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明水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王大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宋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孙海平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刘 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秦笃同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丁士峰 县财政局局长
韩 彬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葛传荣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
丁连宁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新水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 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茂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洪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张建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化龙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现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杰 县统计局局长
任德洋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康庆金 县商务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祥国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葛传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职务调整或变动,由接任其职务者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