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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24004209020U/2022-3815842
政府办公厅、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平政办字〔2022〕15号
县政府办公室
2022-07-25
2022-07-26
有效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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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

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我县空气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减污降碳要求,扎实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污染综合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主要目标

2022年,PM2.5年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及以上天数比例57.9%,重污染天数不超过8天(沙尘天气影响除外)。平均降尘量要达到市定标准。如省、市下达新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新下达为准。

二、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治理重点任务,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强有力支撑。各重点任务由县有关部门、单位牵头负责,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一)优化产业能源结构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在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严禁新增钢铁、铁合金、焦化、煤化工、电解铝、氧化铝、铸造、水泥(含粉磨)、平板玻璃和炼油等项目。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

(二)巩固提升清洁取暖

推动集中供暖工作,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建成区集中供热覆盖面积。持续开展清洁取暖改造,提前做好气源、电源、清洁煤等供应和储备工作,因地制宜推行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方式,确保气源、电源等稳定供应。对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全面保障使用清洁煤。将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调整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格查处禁燃区外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行为,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持续开展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各类燃烧低空排烟设施排查取缔行动。

(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的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加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以能源、焦化、建材、化工、钢铁、火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工业炉窑整治“回头看”,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运行管理台账;督促整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维护不到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使用不正常、无组织排放等问题,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管控。

(四)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

工程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八项扬尘防治措施”,推进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完善移交处罚机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充分开发利用建筑施工一体化监管平台,发挥“扬尘随手拍”等群众举报平台效用,实现远程监控。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建立裸土动态治理机制,实施分类道路分级保洁作业方式,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道路的冲洗保洁力度,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均达到100%;推行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机械化作业和湿法作业,及时修复破损路面。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控,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全过程监管。

(五)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

持续推进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缓解道路拥堵问题。推广新能源车使用,2022年年底前,全县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车更新占比分别不小于50%、30%。积极推动社会资本购置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完成国家、省下达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加强在用车监管,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依法严查超标排放、冒黑烟、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及远程定位装置安装工作,对无环保编码的,责令停用或撤场,逐步实现非道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应编尽编”。

(六)开展成品油专项治理

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加油站和批发企业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年度100%全覆盖,依法查处制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对不达标的油品实施追踪溯源。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储运销全过程油气回收管控,定期组织开展油气回收监督检查与抽测,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深化VOCs综合治理

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涂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等行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全面核查,明确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比例。组织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含VOCs废水、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设施、旁路等方面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采用单一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工艺的企业开展提标改造。引导房屋建筑、装修、改造以及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避开6月至9月,对确需施工的避开日间时段(上午10时至下午18时)。依法查处从事饮食服务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油烟、异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禁止露天烧烤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八)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前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做好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指挥机制

为推动方案落实,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设9个工作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重要问题,实施督查考核。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各责任单位细化重点任务,抓好重点工作落实。各镇(街道)要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建立项目清单,相关措施分解到位,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完善目标责任体系

实施污染物浓度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双落实制”,细化核定镇(街道)监测站点的月浓度目标,原则上每月均应退出全市排名后20。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平阴县大气污染治理跟踪问效管理办法》,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相关约谈、问责情形,依照跟踪问效管理办法执行。

(三)实施精准监管执法

强化执法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执法质量,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坚持铁腕治污,严格依法查处,切实传导压力,推动排污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排污者由“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统筹整合被检查对象的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设置不同的检查比例。加强空气子站和微站数据、供电部门电量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等大数据应用,以问题为导向,实现科技执法、精准执法。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油品质量监管、机动车排放抽查、扬尘管控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深入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汽车维修和商品混凝土企业精细化巡查,开展镇街空气质量考核,提升网格化监管精细水平。

(四)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完善立体化监测分析网络,深化对污染机理和防控对策的研究。配合做好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继续深化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应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融合应用,提升平台监控预警、综合分析能力,拓展智能报警管控范围,促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组织对重点区域周边和重点工业园区开展立体监测和深度分析,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同步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五)完善督查考核机制

建立严格的督查考核制度,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督查,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实行“双重督办”,既督办问题发生地的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同时督办问题发生单位的行业监管部门。强化日常考核,对各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行月度调度、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成绩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依托一报(新平阴报)、一台(平阴电视台)、一网(县政府网站)和掌上平阴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正面宣传解读和舆论监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全力构建“全民动员、社会参与、从我做起、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附件:1.平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专项工作组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2.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台账


附件1


平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工作组

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组、清洁取暖巩固提升组、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组、移动源污染综合整治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组、VOCs专项整治组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组等9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落实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重要问题,调度推进工作措施落实;负责有关会务、日常事务及保障工作;做好方案任务落实情况的抽查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对镇(街道)、部门的总体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从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组  长:李吉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葛传荣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二、结构调整优化工作组。设在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研究产业结构布局优化、重点行业产能压减,淘汰落后产能、煤炭总量压减、发展清洁能源等工作;对镇(街道)和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李培振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利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交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三、清洁取暖巩固提升工作组。设在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清洁取暖工作,对镇(街道)和部门清洁取暖巩固提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县住建局负责优化供热热源,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开展清洁取暖改造,研究制定清洁取暖有关资金保障政策。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济南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9-2022年)》的实施,全面做好清洁取暖能源、民用优质燃煤供应保障工作。

组  长:李吉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丁连宁  县住建局局长

赵  利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四、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工作组。设在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工业污染源治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开展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监管,实施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镇(街道)和部门工业污染源达标提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李仁锋  副县长

副组长:赵海涛  县工信局局长

葛传荣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

成  员: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扬尘综合整治;开展降尘量考核,落实施工、道路等扬尘精细化管理措施,实施建筑垃圾运输管控,推进露天矿山、裸土综合整治工作;对镇(街道)和部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李吉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丁连宁  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六、移动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设在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移动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优化城市交通体系;推广新能源车辆,开展老旧车淘汰,做好机动车监管,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落实高排放车辆禁行,优化物流园区和交通枢纽布局。对镇(街道)和部门移动源污染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陈  剑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秦笃同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锋  县交运局局长

葛传荣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

成  员: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七、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设在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制定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成品油和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常态化监督抽测工作,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成品油使用监管措施,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储运销全过程油气回收管控;对各镇(街道)和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李仁锋  副县长

副组长:赵海涛  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八、VOCs专项整治工作组。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协调推进VOCs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VOCs源头替代,做好涉VOCs企业的污染防治监管,引导涉VOCs重点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做好秸秆禁烧管控;组织督导考核各镇(街道)和部门VOCs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李吉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葛传荣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

成  员: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协调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部署要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负责预警发布与解除、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开展应急联动,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做好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对镇(街道)和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完成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李吉宏  副县长

副组长:葛传荣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

成  员: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附件2

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工作台账

类别

重点任务

序号

具体措施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优化产业能源结构

 

 

 

 

 

 

 

 

 

 

一、优化产业能源结构

 

 

 

严格环境 准入

   1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在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全年

   2    

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实施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全年

   3    

严禁新增钢铁、铁合金、焦化、煤化工、电解铝、氧化铝、铸造、水泥(含粉磨)、平板玻璃和炼油等项目。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信局

2022年全年

   4    

新(改、扩)建项目所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量指标要进行减量替代。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5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鼓励对“限制类”工艺和装备提前淘汰。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2022年年底前

持续减少煤炭消费

   6    

制定实施煤炭消费压减方案,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任务。

县发改局


2022年年底前

   7    

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所有新、改、扩建耗煤项目均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清洁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全年

   8    

新、改、扩建熔化炉、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原则上采用清洁低碳能源,不得使用煤炭、重油。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

   9    

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全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2万千瓦时。

县发改局


2022年年底前

 

 

 

 

二、巩固提升清洁取暖

 

 

 

 

 

 

 

 

 

 

二、巩固提升清洁取暖

推动集中 供暖

  10   

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提高建成区集中供热覆盖面积。

县住建局


2022年10月 底前

 

 

持续开展清洁取暖改造

 

 

 

 

 

 

 

 

 

 

 

 

持续开展清洁取暖改造

  11   

落实《济南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9-2022年)》相关要求,至2022年年底,平阴县全域范围内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财政局

2022年全年

  12   

开展重点区域清洁取暖摸底排查,对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建立确村确户清单。

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10月 底前

  13   

因地制宜推行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方式,按时完成项目验收。

县住建局


2022年年底前

  14   

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原则,提前做好气源、电源、清洁煤供应和储备工作,已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工程,必须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对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全面保障使用清洁煤。

县发改局


2022年全年

  15   

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改造成效,研究制定长效运行补贴政策。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发改局

2022年10月前

  16   

将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调整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

2022年年底前

  17   

严格查处禁燃区外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行为,以及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全年

  18   

持续开展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各类燃煤低空排烟设施排查取缔工作。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19   

对已完成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燃煤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

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全年

 

 

 

 

 

 

 

 

 

 

 

 

 

 

 

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三、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

  20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的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加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21   

以能源、焦化、建材、化工、钢铁、火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落实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求,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探索开展清洁生产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和清洁生产水平、绩效整体评估。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开展重点行业提升改造

  22   

持续推进炭素、铸造、水泥等行业企业提升改造,实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绩效不断升级。

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开展工业炉窑整治“回头看”

  23   

排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情况,制定清洁能源替代计划,10月底前组织企业完成替代或关停。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10月 底前

  24   

以废气有组织排放为重点,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维护不到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使用不正常等问题进行再梳理,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10月 底前

  25   

以废气无组织排放为重点,对料场堆场封闭不全、生产过程无组织控制措施不到位、厂区道路硬化差有破损、存在裸土裸地、洗车平台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再梳理,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治。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10月 底前

  26   

对企业管理台账进行核查,督促企业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企业运行管理台账,且运行管理台账信息齐全。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27   

对已完成清理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加大后续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落实“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问题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县工信局

2022年全年

积极争取财政支撑

  28   

主动引导、发掘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加大项目入库及争取各级财政资金的力度。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县财政局

2022年全年

 

 

 

 

 

 

 

 

四、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

 

 

 

 

 

 

 

 

 

 

 

 

 

四、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

 

 

 

 

 

 

 

 

 

 

 

 

 

 

 

 

 

四、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

 

 

 

 

 

 

 

 

 

 

 

 

 

 

 

四、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

 

加强降尘量考核

  29   

落实好降尘考核要求,平均降尘量达到标准。

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推进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

 

 

 

 

 

 

 

推进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

 

  30   

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政策要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与产品,其中鼓励公共租赁住房、公寓 (宿舍) 、学校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2022年起,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年底前

  31   

完善扬尘防治帮包责任制,每月动态更新全县扬尘源清单,各类施工工地开工前应首先完善扬尘防治措施,措施完善后方可进行土石方施工。

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32   

工程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产尘物料堆放覆盖、土(石)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保洁、出入车辆清洗、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置专职扬尘管理员等“八项扬尘防治措施”。完善移交处罚机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县城管局

2022年全年

  33   

严格落实《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及砂浆管理规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县水务局

2022年全年

  34   

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充分开发利用建筑施工一体化监管平台,发挥“扬尘随手拍”群众举报平台效用,建立完善闭环处置机制,实现可远程监控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县住建局


2022年年底前

 

 

 

 

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治理

 

  35   

实施分类道路分级保洁作业方式,加大对城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道路冲洗保洁力度,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冲刷率分别达到100%。扩大主次干道深度保洁覆盖范围,按照《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试行)》要求,夯实道路扬尘管理网格,落实深度保洁作业规范。对重点区域加大洒水保洁力度。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榆山街道办事处

锦水街道办事处

安城镇


2022年全年

  36   

加强国道、省道及县乡道路保洁,推行机械化作业和湿法作业。加强道路养护管理,及时修复国、省道和市政道路破损路面。

县交运局、县住建局


2022年全年

  37   

工地至城市道路的连接路面要全部进行硬化,对工地周围道路做好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

县住建局

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全年

  38   

加大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强化道路绿化用地扬尘治理,结合天气情况适时冲洗绿化带叶面。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全年

抓好屋顶清洁

  39   

持续推进重点敏感区域屋顶清洁工作,组织每季度和沙尘天气后开展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


2022年全年

严格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控

  40   

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台账并动态调整,建筑垃圾消纳场非作业面裸土覆盖(绿化)率、路面硬化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行为。

县城管局

县公安局

2022年全年

  41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每周至少开展1次,严厉查处未密闭运输、车体不洁、车轮带泥上路、沿途撒漏、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规范运输行为。通过视频监控、车牌号识别、安装卫星定位设备等措施,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全过程监管。

县城管局

县公安局

2022年全年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42   

对全县露天矿山开展全面排查,建立扬尘治理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全年

  43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全年

  44   

强化执法监察,加大对非法开采多发易发地区执法巡查力度,即查即纠,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含所有非法开采砂石的场、点)。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全年

持续加强料场堆场扬尘管控

  45   

补充完善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编号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封闭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无防尘措施或防尘措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46   

组织对8家商砼企业集中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进行复核,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

2022年年底前

开展裸土综合整治

  47   

加大对城区道路、公园景区、大型公共建筑周边等城区公共区域,城区裸露山体,公路、河道两侧裸露土地以及临时闲置用地等裸露地块的排查核实力度。督促新建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裸土防尘抑尘措施落实。建立完善裸土管理台账和动态治理机制,做到随产生、随治理。

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 

2022年全年

 

 

五、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

 

 

 

 

 

 

 

 

 

 

 

 

 

五、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

 

 

 

 

 

 

 

 

 

 

 

 

 

 

 

五、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

 

 

 

 

 

 

 

 

 

 

 

 

五、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

 

 

优化城市交通体系

  48   

持续推进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缓解市区道路拥堵问题。

县公安局


2022年年底前

  49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和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优化城市重型柴油货车过境通道设置方案,优化过境车辆通行路线。

县公安局


2022年年底前

  50   

优化物流园区分布,积极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

县交运局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年底前

推广新能源汽车使用

  51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外,凡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县财政局


2022年全年

  52   

加快公交车、出租车、渣土车等新能源更新换代,2022年年底前, 全县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车更新占比分别不小于50%、30%。

县交运局


2022年年底前

  53   

引导物流园区入园车辆及末端配送车辆采用清洁能源,鼓励末端配送的柴油车及燃油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更新为纯电动车辆。

县交运局


2022年年底前

  54   

统筹做好全县充换电网络规划,加快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换电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

县发改局

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年底前

加快老旧车辆淘汰

  55   

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县交运局

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2022年年底前

  56   

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于淘汰的老旧营运柴油货车依法进行回收拆解,督促报废机动车资质企业建立清晰台账,提高服务意识。

县工信局

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加强机动车源头管控

  57   

对已列入我省淘汰范围的高污染、高排放车辆不予转入。

县公安局


2022年全年

 

加强在用车监管

  58   

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市场监管局报请市市场监管局撤销检验资质。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全年

  59   

继续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重点强化汽车排放性能维护(M)站日常监管。

县交运局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60   

将1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总车辆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县交运局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61   

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工作,依法严查超标排放、冒黑烟、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不少于8次,其中秋冬季期间夜查不少于4次。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公安局

2022年全年

  62   

强化在用车集中停放地抽测,每月组织开展停放地监督抽测4次,监督检测柴油车不少于80辆。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交运局

2022年全年

  63   

建立完善道路经营运输单位营运车辆污染排放状况申报登记及重点用车单位柴油车环保管理台账线上申报管理制度,并强化跟踪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交运局

2022年年底前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

 

  64   

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及远程定位装置安装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环保编码的,责令停用或撤场,逐步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应编尽编”,在用及新增的燃油(气)机械全部安装远程定位装置。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全年

  65   

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和施工工地机械出入场信息报备制度,对拒不报备或报备信息不实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监督其限期整改,对屡查屡犯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全年

  66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以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机场及铁路货场为重点场所,严查超标排放、冒黑烟、违规使用高排放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监督检查或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少于80台次,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全年

  67   

探索推动共享电动叉车等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用模式。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全年

 

 

 

 

 

 

 

六、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

 

 

 

 

 

 

六、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68   

充分发挥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开展2轮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成品油使用监管措施。

县工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2022年全年

  69   

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持续开展打击“自流黑”专项行动,开展成品油和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环节常态化监督抽测工作,对加油站和批发企业成品油质量监督抽检年度100%全覆盖,依法查处制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对不达标的油品按职责追踪溯源。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交运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全年

 

加强油品储运销管控

 

  70   

强化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储运销全过程油气回收管控,定期组织开展油气回收监督检查与抽测,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年底前

  71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加油站科学合理制定夜间卸油措施。出台夏秋季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夜间错峰加油,进一步减少油气挥发污染。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工信局

2022年年底前

 

 

 

 

 

 

 

 

 

七、深化VOCs综合治理

 

 

 

 

 

 

 

 

 

 

 

 

 

 

 

七、深化VOCs综合治理

 

 

 

 

 

 

 

 

 

 

 

 

 

 

 

七、深化VOCs综合治理

 

 

 

 

 

 

 

 

 

 

 

 

 

 

 

 

 

 

 

七、深化VOCs综合治理

 

 

 

 

 

 

 

 

 

 

 

七、深化VOCs综合治理

 

规范制度管理

  72   

督促企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涉VOCs行业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的台账记录。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

 

  73   

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不符合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和溶剂型涂料等项目;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74   

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对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引导、督促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75   

加快推进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在技术成熟的涂装、印刷、家具制造、汽修等行业,组织开展涉VOCs企业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全面核查,明确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使用比例。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

2022年年底前

  76   

持续开展涉VOCs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抽查,制定全年监督检查计划,8月30日前对涉VOCs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生产、流通企业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对产品不符合国家和省VOCs等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全年

  77   

按照《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室内地坪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38468)等标准要求,加大对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使用的监管力度,6月至9月组织开展重点督查。

县住建局


2022年全年

 

 

 

 

 

 

 

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

 

 

 

 

 

 

 

 

 

 

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

 

  78   

组织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罐型、存储介质、容积、存储温度、浮盘边缘密封类型及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动态排查更新,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79   

组织对含VOCs废水产生节点、产生量、废水集输储存处理设施加盖密闭情况、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敞开液面逸散VOCs收集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含VOCs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要求。对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督促每6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总有机碳(TOC)浓度进行检测。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80   

加强泄漏检测与修复排查监管。需做LDAR的企业提前上报开展时间计划,对LDAR报告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检查LDAR频次、泄漏点修复情况和电子台账记录等,定期采用红外成像仪等设备对不可达密封点进行泄漏筛查。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81   

组织开展废气收集设施排查提升。对车间和设备密闭情况、废气输送管道、集气罩等重点环节进行动态排查,督促工业涂装行业全部建设密闭喷漆房,组织包装印刷行业的印刷、复合、涂布工序实施密闭化改造,全面采用VOCs质量占比小于10%的原辅材料的除外。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82   

组织开展旁路排查,对照排污许可证逐一排查企业现场所有排放口情况,对可不通过治理设施直接排放的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要保留的,安装铅封、流量计等监管措施,并规范做好记录。对非必要旁路,应彻底拆除、切断。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83   

组织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工艺类型、处理能力、运行时间、运行参数、耗材或药剂更换情况、能源消耗情况和废过滤棉等二次污染物规范化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推进治理设施提效升级

  84   

组织对采用单一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工艺的企业组织开展提标改造,推荐更换为组合处理工艺或燃烧工艺。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年底前

  85   

加快推进类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集中喷涂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经济开发区

2022年年底前

开展精准执法监测

  86   

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排查。适当引入专家力量作为本地执法监测的适当补充,深入开展精细化排查,密切跟进整治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年底前

  87   

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涉VOCs企业、单一治理工艺企业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充分利用便携式VOCs快速检测仪(PID)、红外成像仪和微风风速仪等,加强无组织排放监测。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年底前

 

 

 

 

 

实施生产 调控

 

 

 

  88   

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引导石化、化工、煤化工、制药、农药等行业企业将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4月15日至10月15日以外的时段。确实不能安排的,组织企业制定停产检修期间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措施,将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尽可能收集完全并及时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89   

引导房屋建筑、装修、改造以及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错开6月至9月,对确需施工的也要避开日间时段(上午10时至下午16时),当预测到将出现长时间高温低湿气象条件时,调整作业计划,避开相应时段。

县住建局

县公安局

2022年全年

  90   

当预测出现臭氧污染过程时,引导、督促涉VOCs企业调整生产、作业计划,涂装、印刷、家具制造等可中断生产作业的行业企业涉VOCs生产活动避开日间时段(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企业除外)。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气象局

2022年10月 底前

推进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

  91   

对城市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装置或者已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装置但超过排放标准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禁止露天烧烤行为,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县城管局

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年底前

92

日常监管中发现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移交城管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县城管局

2022年全年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

93

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结合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解决露天焚烧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全年

 

 

 

 

 

 

八、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八、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

94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9月  底前

95

实施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年底前

96

引导重点企业提升绩效分级等级。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年底前

97

规范重污染天气保障类企业管理要求,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真正做到按需生产;规范重污染天气保障性工程管理要求,实施动态更新。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全年

98

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行业错峰生产要求。

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全年

督促落实应急措施

99

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前研判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按市指挥部要求及时发布预警。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县气象局


2022年全年

100

按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联动,督促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做好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

2022年全年

101

充分利用重污染天气应急车辆管控系统,防止不达标车辆出入厂区。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2022年全年

102

严格落实《平阴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县公安局


2022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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