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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分管负责人姜伟带头解读《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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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2-07-27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分管负责人姜伟带头解读《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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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伟,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热线办理、秸秆禁烧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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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减污降碳要求,扎实推进结构调整,深化污染综合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要求,以《济南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了《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平政字〔2022〕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2022年7月25日印发实施。

2022年的工作目标是PM2.5年平均浓度不超过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57.9%,重污染天数不超过8天(沙尘天气影响除外)。平均降尘量达到市定标准。

2022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共分为优化产业能源结构、巩固清洁取暖、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开展成品油专项治理、深化VOCs综合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8大项,由县领导任组长,牵头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与相关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制定本工作组的工作方案,组织各责任单位细化重点任务。

为完善目标责任体系,实施污染物浓度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责任“双落实制”,制定了《平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平阴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监督问责办法》,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按照考核、问责办法执行。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咨询科室: 管理一科

咨询电话:0531-8788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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