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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11370124004209020U/2022-4076378
县政府办公室
2022-07-26

文字解读:《平阴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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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我县空气质量提升,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今年以来,空气质量改善压力有增无减,我县面临的形势比以往更为严峻,需要千方百计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为有序有力做好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延续2020年、2021年的做法,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牵头起草了《2022年实施方案》,经过两次征求各街镇和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并相应修改了部分内容。

二、决策依据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23号)相关要求,起草了我县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通过出台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同时明确各相关镇街及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实现污染物减量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目的。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2022年,PM2.5年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良好及以上天数比例57.9%,重污染天数不超过8天(沙尘天气影响除外)。

(二)重点任务。主要包括8大类、38项重点任务,102项具体措施。

1.优化产业能源结构。由县发改局总牵头,包括4项重点任务9项具体措施。2.巩固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由县住建局和县发改局总牵头,包括2项重点任务10项具体措施。3.工业污染源浓度治理。由县工信局总牵头,包括6项重点任务9项具体措施。4.推进扬尘精细化管理。由县住建局总牵头,包括8项重点任务19项具体措施。5.强化移动源综合治理。由县公安局总牵头,包括6项重点任务20项具体措施。6.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由县工信局总牵头,包括2项重点任务4项具体措施。7.深化VOCs综合整治。由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总牵头,包括8项重点任务22项具体措施。主要内容为规范企业制度管理;深入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工作;组织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治理设施提效升级;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引导实施生产调控措施;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污染联合治理等。8.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由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总牵头,包括2项重点任务9项具体措施。

五、重要措施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共设9个工作组,组长由相关牵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中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负责统筹推进、考核督办;其他各专项工作组设在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领域任务的细化分解、推进落实。二是强化日常调度,确保工作成效。实行工作月调度机制,每月5日前调度各镇街、部门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上报市大气办,同时对工作进展迟缓单位及时通报。三是完善督查考核。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属地负责,行业监管”的原则,实行“双重督办”;对各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成绩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


六、关键词诠释:

空气质量良好及以上天数:指AQI在0-50(优)和51-100(良)这两个级别的天数。

空气质量良好及以上天数比例:区域内城镇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的监测天数占全年监测总天数的比例。

重污染天数:AQI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即AQI超过250。

移动源:指的是移动式空气污染源的简称,泛指位置可以移动的污染源,通常将各类移动源统称为机动车船。按技术特征分类,可分为轻型汽车、重型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铁路机车、飞机,主要产生CO、NOx、SO2、碳氢化合物、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

VOCs:指的是挥发性有机物的英文缩写,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二次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进而引发灰霾、光化学烟雾等大气环境问题。在室外,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等;而在室内则主要来自燃煤和天然气等燃烧产物、吸烟、采暖和烹调等烟雾,建筑和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汽车内饰件生产、清洁剂和人体本身的排放等。


咨询部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管理一科

联系人:王磊

咨询电话:0531-8787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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