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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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平政字〔20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平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平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零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开创美丽平阴建设新局面................................................ 1
第一节 主要成效...................................................................... 1
第二节 存在问题...................................................................... 5
第三节 战略机遇...................................................................... 7
第二章 聚焦生态建设 绘就绿色平阴新蓝图............................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基本原则...................................................................... 9
第三节 主要目标.................................................................... 10
第三章 深化结构调整 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13
第一节 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13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15
第三节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19
第四节 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20
第五节 推进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 21
第六节 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22
第四章 加快碳达峰进程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24
第一节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24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25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26
第四节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27
第五章 坚持协同治理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27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27
第二节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 28
第三节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29
第四节 统筹控制移动污染.................................................... 31
第五节 强化面源污染防治.................................................... 33
第六章 强化三水统筹 提升水生态环境.................................. 35
第一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35
第二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36
第三节 深化水污染防治........................................................ 37
第四节 强化生态需水保障.................................................... 38
第五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40
第六节 落实黄河国家战略.................................................... 41
第七章 推进安全利用 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42
第一节 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 42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43
第三节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45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46
第八章 加强修复与监管 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48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48
第二节 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49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51
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控 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52
第一节 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53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54
第三节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 55
第四节 提升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水平................................ 56
第五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57
第六节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59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 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60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60
第二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61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62
第四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63
第十一章 开展全民行动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65
第一节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65
第二节 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 66
第三节 开展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68
第十二章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69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69
第二节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70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70
第四节 推进铁军建设............................................................ 71
第一章 开创美丽平阴建设新局面
“十四五”时期是平阴县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全面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科学审视县情特征趋势,准确把握面临的历史机遇,在新的起点上加快追赶超越步伐,绘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蓝图,对全面提升平阴县生态环境质量意义重大。
第一节 主要成效
“十三五”以来,平阴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战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攻坚战,环保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了绿色、增强了成色、增添了底色。
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优化。深入推进“四减四增”,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在全市率先完成了269家“散乱污”企业的清理取缔,全面淘汰(替换)了41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对14台燃气锅炉实施了低氮燃烧改造。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对57家企业93个物料堆场实施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对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改造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完成了力嘉轻量化公司等10家企业16台铝壳电炉及4家砖瓦轮窑淘汰工作,推进了企业升级改造。出台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金十条”,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提速扩量,动能转化全面提速,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14.3:57.4:28.3,达到历史最优。全县拥有国家级绿色工厂5家、市级19家。“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3.7万户,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41%,节能降耗目标全面完成。截至2020年,累计淘汰国三重型营运柴油货车237辆,监督抽测在用车0.46万辆。平阴县大力推广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融合,全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90%以上,全县化肥、农药用量实现负增长。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平阴县紧紧围绕大气环境质量抓防治、水环境质量抓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抓基础三条主线,全方位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20年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62%,较2015年增加33.8个百分点,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完成63微克/立方米的考核要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0年,平阴县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锦水河城西洼、东关街断面,汇河展小庄断面及浪溪河4个市控以上河流断面水质平均浓度全部达到市考核要求。城区污水管网达80余公里,污水处理规模达4万吨/日。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开展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点位确认工作,共完成土壤详查54个点位,涉及重点企业10家,共布设60个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监测点,逐步摸清了各类点位土壤环境和动态变化。
生态保护与修复稳健推进。按照省、市部署,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持续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推行“林长制”,“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造林3.1518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35.06%。洪范池镇被授予“省级森林乡镇”称号,全县16个村被评为“省级森林村居”。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6.53平方公里,减少土壤流失量45.22万吨,水土流失治理率达109.34%,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治理任务。治理破损山体23座,共计109万平方米,成功承办全省绿色矿山建设经验交流会,“平阴模式”在全省推广。
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平阴县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核安全等预警工作,落实分级定期监测、剧毒物质超标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异常报警机制,严格执行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及时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时效性。开展了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对300余家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予以备案。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努力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全县9家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暂存点)、200余家小诊所的医疗废物转移审批。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强化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处罚。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日常巡查。
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平阴县高度重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工作,进驻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进驻后,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对督查反馈问题,强化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街镇主体责任,进行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全部完成整改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散乱污”整治、燃煤锅炉整治、大气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绿色发展”的要求,成立了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建立了全县环境保护研判决策、监督检查、协调推进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综合监管体系,以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为抓手,制定实施《平阴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考核办法》《平阴县四级网格员管理指导办法》,在各镇设立专兼职环保专干,将生态环境哨卡延伸到村组最前沿,基本形成了“群众守点、村镇护段、政府保面”的纵向到底、横向互联的县、镇、村(社区)三级网格综合监管格局。全面实施河湖长制。培育环境污染治理全民参与体系,累计创建国家级环境教育基地1处、省级绿色学校7所、市级绿色学校36所。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十四五”时期,平阴县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关键期,与美丽平阴、生态平阴建设要求相比,生态环境保护还有较大差距,还要长期坚持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继续推进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产业结构方面,高端新兴产业支撑不足,工业经济仍以传统产业为主,机械装备、炭素制品、水泥建材几大主导产业占全县工业总产值80%以上。能源结构方面,仍以煤炭为主,2020年煤炭消费量为62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6.5%。运输结构方面,运输以公路为主,针对平阴建设货运铁路专线费用高、实施难度大的现状,铁路运输占比短期内难以大幅度增长。对高耗能行业的路径依赖必然延缓平阴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碳排放达峰步伐,也必将延迟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的时间。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虽然平阴县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但长期积累的素质性、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期内难有根本改变,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的矛盾仍将比较突出。环境空气质量虽逐年改善,但距离二级标准仍有较大差距,PM2.5、PM10、O3浓度长期超标,复合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三水”统筹格局尚未形成,受城镇生活污水、农业农村污染、水资源短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影响,地表水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达III类水标准占比仅到25%。此外,土壤和地下水底数不清、管控措施不到位、污染源头防控压力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对滞后,水土流失严重、外来物种入侵等,这些都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在“十四五”期间尽快提升生态环保监管能力,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是平阴县面临的重大挑战。
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凸显。平阴县位于济南南部山区生态发展带上,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有“六山三滩一平原”之说,黄河、济平干渠、玫瑰湖湿地公园、锦水河、安滦河、玉带河、浪溪河、汇河等生态保护区,承担着区域生态系统的联通作用,主要起到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沟通生态片区和节点的作用。中部低山丘陵区主要以中部低山丘陵为主,生态环境较为敏感。生态保护监管工作基础薄弱,生态安全体系不健全,生态破坏现象在一些地区还比较普遍,新冠肺炎疫情也给生物安全敲响了警钟。非法采石、毁坏林木等现象依然存在,森林火灾、病虫害等时有发生,威胁生态安全。
环境监管和治理体系仍需完善。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要求不断加大与执法监管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凸显。执法部门环保权力边界不清,导致执法乏力,缺少协调配合,难以形成合力;环保队伍自身方面,受机构、编制、人员等制约,造成工作人员流动不畅、晋升空间受限,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不足,无法满足目前日益繁重的环境监管工作需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资源储备和应急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宣传教育、监测与应急处置能力需要进一步强化。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统一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联动监管机制仍需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还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考核奖惩机制、市场化的环境治理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损害赔偿机制等需进一步完善。
第三节 战略机遇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实现新突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新跨越的重要机遇期。进入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更加健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济南市面临三大国家发展战略交汇叠加和“强省会”战略的重大机遇,发展基础和发展质量越来越高,势必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新的更大突破。济南市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力打造科创济南、智造济南、文化济南、生态济南、康养济南,在新旧动能转换、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示范引领,必将为平阴绿色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济南市发展战略规划》已将平阴纳入“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中,未来在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中增加向菏泽辐射的西南带,把平阴建设成济南都市圈一体发展的西南新区,成为济南辐射鲁西南的桥头堡和战略支点。随着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济南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济南“西兴”“南美”工作的推进,平阴县将面临城市品质优化和能级大幅提升的战略机遇期,城市基础不断完善,区域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城市人居环境有机更新迭代加速,将有利于共建共享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为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治理提供有利条件。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准确把握平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思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全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平阴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二章 聚焦生态建设 绘就绿色平阴新蓝图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引领,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及济南市“西兴”“南美”战略机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紧盯“碳达峰”“碳中和”,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守底线、提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生态、活力、精致、幸福”的新平阴。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坚决打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各项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绿色发展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严守“三线一单”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边界,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
——坚持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做到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依法保护,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等综合手段,推进制度的有效整合、衔接协调,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支撑能力,全面保障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平阴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空气质量根本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经过五年不懈努力,到2025年,生态建设走上新台阶,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基本建成生态平阴。
——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更加合理,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新动能成为引领经济发展主引擎,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得到初步恢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省控以上劣V类断面、黑臭水体,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加强。
——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平阴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表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一)环境治理 | |||
1.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ug/m3 )* | 51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2.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62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3.地表水省控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33.3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4.地表水省控以上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全面消除 | 约束性 |
5.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 | 0 | 全面消除 | 预期性 |
6.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 | 0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预期性 |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35 | 60 | 预期性 |
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 --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9.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 | 约束性 | |
10.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约束性 | |
1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 | 约束性 | |
(二)应对气候变化 | |||
1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1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41]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14.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 6 | 8 | 预期性 |
(三)环境风险防控 | |||
15.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目前无受污染耕地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预期性 |
16.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预期性 |
(四)生态保护 | |||
17.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18.森林覆盖率(%) | 27.53 (2019年) | 保持基本稳定 | 约束性 |
19.化肥施用量(折纯量)(万吨) | 1.4236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预期性 |
20.农药使用量(商品量)(万吨) | 0.01338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预期性 |
21.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平方公里) | 65.80 | 完成市分解任务 | 约束性 |
注:①加“[]”指标为五年累计数。
②带*的指标“十四五”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调整。
第三章 深化结构调整 加快推动绿色发展
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为重点,实施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筑牢绿色发展根基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态空间、生活空间,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格局。构建以黄河为核心的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带,以县域南部高标农田为主的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中心城区、东部产业新城、孔村镇为核心的活力之城,以玫瑰镇、东阿镇、洪范池镇为核心的“东城西画,北水南田”的全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农产品主产区强化耕地保护,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进入农产品主产区,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的农业开发活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保障农产品安全。将集中连片耕地作为区域生态廊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耕地生态功能和价值。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
生态功能区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服务功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促进人口向县城、小城镇和中心村有序转移,强化入侵生物监控和预防、抓好洪范池泉水生态保护。重点打造黄河生态保护带,建设沿黄生态廊道,谋划实施水系连通等生态保护项目,强化浪溪河生态廊道管控,构建大寨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黄河玫瑰湖国家湿地公园、浪溪河省级湿地公园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城市化地区转变开发建设方式,以集约绿色为导向,合理确定城镇建设规模与结构。强化对城镇建设集中布局引导,推行集约紧凑式发展,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充足、扩散条件较好的区域优化布局。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加强环境治理和风险防控,推动韧性、绿色、低碳发展。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新体系。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有效落实国家、省和市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整治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将“三线一单”作为县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统筹安排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范国土空间开发行为,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占用。
完善绿色发展环境政策。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空间布局和源头引导作用,深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优化园区在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中的布局和定位,推动各类园区提档升级。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严格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落地,为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发展绿色金融,用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发展。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快推动“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退出,采取鼓励措施对限制类生产工艺设备提前淘汰,减少高污染、高能耗产业比重。开展全县工业产能排查,制定低效落后产能压减实施方案,重点对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落实山东省“两高”项目相关政策。加强水泥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鼓励提前淘汰砖瓦窑限制类生产工艺设备。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
严把环境准入门槛。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强化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必须满足规划环评要求。新建工业项目按要求进入合规工业园区。稳妥推进园区外工业项目入园。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钢铁、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加快建材、化工、铸造、电镀、加工制造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以高质、低耗、智能、绿色的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工业体系。强化绿色建材产业链条延伸,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产品,形成以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研发与应用推广为特色的全省绿色建材产业示范园区。以孔村炭素集聚区为主体,依托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完备的产业体系,加快实施“四新”“四化”改造提升,加大科技研发和资源整合力度,推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引领平阴传统产业转型发展。
打造特色生态产业。充分发挥阿胶、玫瑰两大特色产业优势和洪范泉水、氡温泉、生态环境的资源优势,重点发展健康食品、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休闲业等。打造三产深度融合发展高地,创建国家级、省级玫瑰产业示范园区,推动玫瑰田园综合体等重点文旅康养项目建设,擦亮“中国玫瑰之都”名片。加大对阿胶产业重视力度,建立阿胶产业政策引导机制,调动多方推动产业发展合力。完善阿胶产业上下游链条,推动形成竞争力较强的阿胶产业集群,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构建阿胶及系列产品+健康旅游双引擎产业体系。
构建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发挥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电商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和绿色制造研发应用,在重点行业推广先进、适用的绿色生产技术和装备。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培育一批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绿色管理。
优先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加快推进循环化改造,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回收率,实现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全覆盖。把重点项目作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滚动实施循环经济项目,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带动效应好的龙头企业。深化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生态工业发展体系,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固废等重点领域资源化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园区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提高机械装备、炭素、建材、铸造等行业集聚水平,推动铸造、建材工业园区建设,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构建园区内物质流动和能量流动的生态工业链网关系,形成互惠共生的工业生态系统。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加强项目建设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在产品和包装物设计时充分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严格执行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等标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依法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支持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开展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整体审核模式试点。探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级管理模式,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企业以及生产、使用、排放《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业严格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发挥清洁生产对碳达峰、碳中和的促进作用。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制度。
第三节 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实施煤炭消费压减方案,逐步压减煤炭消费量。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对确需新建的耗煤项目,全面落实产能置换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热电机组及配套燃煤锅炉。实施项目减煤,做好琦泉热电、山水水泥、盛鑫炉料的煤炭压减工作,严密监控企业用煤量。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存量供给,扩大优质增量,明确各能源品种总体定位,推动协调发展,实现能源供需高水平动态平衡。重点以发展屋顶光伏为主,优先支持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屋顶光伏发电应用,积极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万千瓦;推广民用建筑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多能互补复合应用,探索以太阳能为主的复合热源、多能互补的热水、采暖、制冷联供技术。大力推广各类清洁供暖方式,实现散煤替代。广泛应用绿色建筑材料、清洁取暖、绿色照明、绿色制冷设备及智能楼宇技术等,大力推广模块化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新模式。加快清洁代煤,积极发展多种清洁供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或符合政策要求的其他清洁取暖方式。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到2025年,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95%以上,县城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第四节 推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配合聊泰铁路公铁桥及接线工程建设,实现邯济~聊泰~泰日铁路的贯通,构建辐射晋、冀、鲁和广大沿黄流域的大物流网络。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力度。支持砂石、电力、水泥等大宗货物年运输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以及大型物流园区新(改、扩)建铁路专用线。高标准打造平阴县综合交通网络,推进内陆港建设,加快高铁、市域公转铁运输方式转变进程,减少重载、长运距货车、短途小客车过境我县。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优化。加大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力度,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报废、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疏堵结合措施,逐步淘汰国二标准及以下老旧汽油车。加强路面稽查,将报废车辆信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加快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对柴油公交车、国五及以下燃气公交车实施替代。
构建高效集约的绿色流通体系。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积极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的公铁联运城市配送新体系。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和支持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应用绿色建筑材料、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节能管理模式。完善仓储配送体系,建设智能云仓,鼓励生产企业商贸流通共享共用仓储基础设施。
第五节 推进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调整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减肥、控药一体推进、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体系,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在粮食主产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大力推广缓控释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耕、种肥同播等施肥技术。推广生态治理、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施药机械。大力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大力推广应用有机肥。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推广畜禽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引导农民积造施用有机肥,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通过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委托协议处理、堆积发酵就地就近还田等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推动种养循环,改善土壤地力。提升有机肥规模化生产能力,在用地、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有机肥企业。着力构建“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体系,提高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
第六节 发展壮大生态环保产业
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立足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建立精准化招商扶持机制,重点发展新能源、智能电力节能、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依托国家火炬清洁能源特色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工业余热发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等新能源产业,培育新能源产业集群。引导制造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开发高效节能装备、高效储能设备、大气和水污染防治装备、环境治理装备、垃圾和危险废弃物处理装备等节能环保装备,打造优质节能环保装备品牌。
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建立高效有力的环保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环保产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带动地区整体环保产业链及经济的发展。做新做优环境服务业,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环境医院、环境治理综合托管服务等模式,提升环境治理市场化、专业化水平。创新引领环保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促进环保产业快速发展,推动生态环保产业与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提高产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夯实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充分释放环保市场,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环保产业振兴。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提高环保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按照省“十强”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健全产业服务机构,培育支持一批为环保产业提供技术信息、人力资源、绿色金融、管理咨询等服务的专业机构。加快有利于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的制订,加大对现行环保惠企税收政策的宣传,推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和综合资源利用等政策落地。
专栏1:结构调整重点工程 绿色化改造工程。以孔村炭素集聚区为主体,实施绿色改造工程。 产业结构调整工程。(1)完成济南市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57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置换;(2)加快推动6座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行业冲天炉改造。 能源结构调整工程。(1)协调天然气西干线平阴段规划建设;(2)积极开展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计划安装面积152.53万平方米。 运输结构调整工程。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完成上级下达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运营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
第四章 加快碳达峰进程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紧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积极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制定碳排放达峰方案,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强度,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第一节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摸清我县碳排放基础数据,分解落实济南市达峰目标任务,明确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制定达峰行动方案。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和考核监督。
积极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实现二氧化碳达峰进程,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开展低碳社区试点、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建立碳中和示范区。把握平阴产业优势,推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和休闲旅游产业升级,推动动能转换提升,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一批节能低碳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形成集聚效应。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升级钢铁、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业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广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技术,鼓励利用转炉渣等非碳酸盐工业固体废物作为原辅料生产水泥。推动煤电、钢铁等行业开展全流程二氧化碳减排示范工程。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
控制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建立集约高效、一体化衔接的运输组织模式。优化交通出行方式,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按照“县、镇、村”三级公交网络构想,结合全省城乡客运公交化试点建设,全力推进平阴县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全力推进节能环保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公交都市品牌”。持续加强步行、自行车等低碳绿色交通系统建设。到2025年,全县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4%;提高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在机动车中的占比,公交车辆全面实现新能源化。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和推广。
控制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全面执行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原料替代、过程削减和末端处理等手段,积极控制工业过程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标准化规模种植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农业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控制废弃物处理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钢铁、化工等行业企业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协助完成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强化各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加强清缴履约监督管理。
第三节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落实国家、省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推动适应气候变化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有机结合,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
加强气候变化风险应对。完善防灾减灾及风险应对机制,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着力增强农业抗御气候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主要粮食作物区农业气象灾害应对防范体系建设。统筹提升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制定应对和防范措施。
第四节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融入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能源、工业、农业、林业、废弃物处理等相关统计,强化统计基础能力建设。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落实煤炭消费削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要求,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推进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协同增效。制定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减排协同控制方案,推进减污降碳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
第五章 坚持协同治理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
坚持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动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省和市要求,重污染天数持续下降。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制定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在夏季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O3前体物排放监管;在秋冬季以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监管。
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及持续改善。严格落实济南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落实市下达空气质量阶段改善目标及空气质量达标期限、各阶段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图,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节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协作
积极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落实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实现规划、标准、环评、监测、执法“五统一”。以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减排为重点,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推动实施区域范围内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共同改善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组织绩效评级,全面落实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视情对保障性工程实施进一步分类的差异性管控,并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技术核查。
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定期修订完善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并向社会公开。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执法检查,确保在预警期间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第三节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严查全县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确保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推进铸造、铁合金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燃煤机组、锅炉、钢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对符合条件的水泥、建材等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加快重点行业(水泥、电力、炭素、机械铸造)末端治理改造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海川投资集团、万瑞炭素、澳海炭素、龙山炭素等公司废气治理项目。
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针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输送、生产等各无组织环节,组织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实现无组织排放污染精细化管控,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建立完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测监控体系,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作,探索高效监管手段,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监管能力。
深化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完善工业炉窑清单,健全炉窑监测监控体系,提升炉窑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依法关停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工业炉窑燃料清洁能源替代,实施污染深度治理。
巩固锅炉综合整治成果。通过排查全县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完善锅炉清单,对清单内的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改造效果进行抽测,对监测发现改造效果达不到要求的锅炉组织进行整治。持续开展低空排烟设施排查整治,严查经营性小燃煤炉等低空排烟设施。
探索推动工业氨减排。严格控制涉及使用尿素、液氨等脱硝剂进行脱硝企业的生产及治污工序,减少氨过剩量,降低氨逃逸浓度。定期开展氨逃逸监测,推进电厂、水泥、炭素等重点企业氨逃逸在线监测试点安装工作。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过程综合治理。以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重点企业VOCs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VOCs污染全过程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使用,建设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项目,完成市下达的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替代任务。加强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鼓励有机化工等大型企业自行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强监督检查,每年O3污染高发季前,对LDAR开展情况进行抽测和检查。
加强重难点行业VOCs治理。强化油品储运销VOCs监管,规范油气回收设施运行,开展油气回收检测,持续推动夏季实施夜间加油优惠,鼓励错时卸油措施,引导公众夜间错峰加油。加强汽修喷涂、装饰、装修等生活消费领域溶剂使用环节VOCs排放源的管控,确保治理效果。
强化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风险管控。根据国家公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加强相关行业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对恶臭投诉较多的重点企业和园区安装电子鼻。
第四节 统筹控制移动污染
强化车用油品和尿素监管。落实油品质量管理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从源头保证油品质量,确保移动源尾气排放源头输入清洁化。建立在用汽油、柴油等油品的溯源机制,到2025年,形成完善的在用油品溯源程序,对发现的劣质油品实施溯源管理。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每年开展重点区域(物流园区、施工工地、货车停车场、城乡结合部、货物通道等)、重点行业(钢铁、采矿等)、重点环节(油品调和、转移运输、储存等)的专项执法活动,到2025年,基本消除“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逐步扩大在用油品质量检查范围,加强民营及农村加油站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车用尿素抽检力度,对全县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销售的车用尿素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凡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的车辆应当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机)型,到2023年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战备、抗险救灾等应急车辆外)、环卫、邮政、市内货运等行业新增车辆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加快布局充电基础设施和智能换电服务,到2025年,充换电设施保有量不少于500个。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高质量发展。推动末端配送车辆清洁化,引导用于末端配送的柴油车及燃油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淘汰更新。推进网约车新能源化,新增网约车新能源车型占比达到80%。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清洁替代能源汽车技术开发,加强车辆购置、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配合上级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机械)违法行为。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和在用车集中停放地抽查抽测工作,严厉打击私自拆除后处理装置、破坏纂改车载诊断系统(OBD)等违法行为。
深入推进在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实现超标排放车辆排放检验与维修治理闭环管理。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检测参数等违法行为。
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厂矿企业、单位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更新改造,通过更换电动机等方式提高其达标排放水平。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加快老旧机械提前报废更新,2025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高排放机械禁用区域管控,适时发布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机械的管控要求。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定位安装工作,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出入场信息报备制度,确保实现环保编码登记“应编尽编”。加大日常监督抽测力度,健全完善“超标处罚撤场”长效机制,严查超标排放、冒黑烟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节 强化面源污染防治
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全面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扬尘精细化管控。完善扬尘防治帮包责任制,每月动态更新全县扬尘源清单,推进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八项扬尘防治措施”。强化降尘量监管,加强全链条、全作业面、标准化管控各类扬尘污染工作。到2025年,规模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全面实施分级道路分类保洁措施,建立“洒水、冲刷、清洗、清扫、捡拾”五位一体保洁控尘模式,达到“六净一洁一见本色”工作标准,加大城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支路街巷等道路冲洗保洁力度,县城主次干道机扫率、洒水冲刷率达到100%。对颗粒物考核排名落后的道路严管严控,有效实施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提升措施。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完善源头管控、综合执法、部门协调、设施运行和检查监测等餐饮油烟污染长效监管机制。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积极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未安装油烟防治装置,或者已安装油烟污染防治装置但超过排放标准对附近居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加强对烧烤区域的管理,杜绝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行为。对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食堂或者在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人口聚集区且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按规定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实施露天矿山与石料厂整治。提高矿山在基建、开采、加工、物料堆存、物料运输装卸等环节的污染防治水平。结合露天矿山动态管理台账,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停产整治。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利用卫星遥感对露天矿山生态环境实施动态监测,到2025年,大、中、小型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70%,建立绿色矿山动态监管制度。
加强大气氨(NH3)排放控制。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进规模化与标准化养殖,鼓励农牧结合,并与种植业生产配套布局。推进种植业、畜禽养殖业等主要污染源或污染环节氨排放水平监测监控。
专栏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工业污染治理工程。(1)实施济南市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2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2)完成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体仓储车间智能配料精细化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3)完成济南万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车间智能仓储精细化配料升级改造项目和焙烧车间填充料无组织扬尘管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4)完成济南澳海炭素有限公司焙烧烟气治理项目;(5)完成济南龙山炭素有限公司原料库智能化改造项目;(6)鼓励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含VOCS产品源头替代项目。 面源污染防治工程。(1)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2)对规模以上餐饮企业、食堂或者在居民住宅、医院、学校等人口聚集区且投诉较多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
第六章 强化三水统筹 提升水生态环境
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第一节 加强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管理。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统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重要河湖开展水生态环境评价,增加生态用水保障,促进水生态恢复。持续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强化流域污染联防联控。配合上级部门落实黄河流域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河流、重要跨界河流以及其他敏感水体风险防控,编制“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持续开展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分。按照国家、省和市级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城镇水源地保护区范围,2021年年底前完成现有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提升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水平,2025年年底前,除地质原因外,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分阶段将已划定保护区、保护范围的各级水源地建设“三牌一网”。2025年年底前,完成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
深入开展保护区整治。大力推进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大力推进保护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加强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内各类垃圾清理。严格控制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采矿、采砂等活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水务、卫生健康等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等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健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单位应具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影响范围内风险源名录和风险防控方案,做到“一源一案”。
第三节 深化水污染防治
城镇污水污染治理。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实施平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管网配套建设。加大污水收集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按照从污水主干管逐步向次干管、支管延伸的实施步骤,对城区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清淤检测,编制管线修复计划,实现污水纳管、清水入河。积极推进城区市政道路雨污水分流、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等工程,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推广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精准溯源,形成排污口台账,2021年完成入河排污口分类、命名、编码工作,确定需要树立标志牌的入河排污口清单。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制定“一口一策”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率先完成工业生产废水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及黄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2022年按照国家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标志牌竖立工作;2023年完成全县15个沿黄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持续深入推进工业污染减排。严格环境准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必须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对负面清单所列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负面清单以外,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优化产业布局,对位于工业园区以外的高污染企业要制定搬迁入园计划。加大对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力度,难以实施分流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处理措施。进一步提高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全盐量、硫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和环境监管。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实行依法持证排污,严格控制并逐步消减重点行业总氮排放总量。强化纳管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管网排查整治。
防范城市黑臭水体反弹。以固成效、防反弹为重点,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对于黑臭现象反弹、群众有意见的,经核实重新列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继续督促治理;以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坚决杜绝县建成区黑臭水体反弹,实现城市水体“长制久清”。
第四节 强化生态需水保障
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制定和实施水源涵养功能提升规划,有序推进封山育林、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生态修复、废弃矿山植被恢复等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平阴县浪溪河湿地、平阴县南水北调-平阴段、玫瑰湖水源涵养重点预防工程,保护平阴县水源涵养能力。
集约利用好水资源。开展节水典范城市建设。推行工业领域节水和水循环利用,建立健全工业用水定额制度,鼓励节水和循环用水。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落实水量调度责任制,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加强与用水单位协商与沟通,对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进行管理,避免违规引水。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建设,扩大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积极推进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完善配套外山、龙桥、姜沟、桃园灌区骨干灌排工程体系,整合完善计量设施、田间节水工程体系,提高灌区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调度能力。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43以上。
有效利用非常规水源。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同时,开发利用再生水、微咸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增加可供水量,缓解水资源瓶颈制约。通过建设再生水回用管网,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中水用于城市湿地补水、河道景观用水、工业企业替代水,并在管网沿途配建中水站,为周边住宅小区和市政设施提供中水使用。选择适宜地点,建设人工湿地,加强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2025年底前,城镇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0%。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城市屋面、道路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率。
第五节 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按照国家、省生态流量管理重点河湖名录要求,制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明确河湖生态流量要求,提升有水河流数量。将中水和尾水作为生态流量和生态补水的重要水源,改善入河湖中水和尾水水质。实施河流水系连通工程,提高全县生态流量保障力度。整体梳理联通黄河流域河道水系,根据浪溪河、玉带河、锦水河、安栾河等各条河道的不同情况,通过引黄工程、疏通工程和综合治理工程,提升水量,改善水系连通情况,盘活流域水系格局。2025年年底前,重要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达标率达到80%。
加强河湖生态修复。在重要河湖干流、重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周边划定缓冲带,强化岸线用途管控。对不符合水源涵养区、水域岸线、河湖缓冲带保护要求的人类活动进行整治。开展黄河流域河湖治理工程,完善排水管网日常巡查及清淤维护机制,对摸排出的入河湖排污口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巩固水体治理成果。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开展珍惜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第六节 落实黄河国家战略
强化战略规划引领。实施《平阴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行动方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平阴段生态保护修复,打造黄河生态保护带。围绕“连水、串路、开花、靓村、强业”发展思路,科学安排重点工作、有序推进项目落地,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保障黄河安澜行动。实施黄河平阴段河道综合整治,推进丁口、王小庄、外山控导防洪工程建设。启动“数据黄河”工程,推进政府数据与行业数据、互联网数据的汇聚融合,规划建设黄河大数据中心,创新打造大数据新型发展体系,构建大数据全产业链。建立河道管理联动机制,集中清理河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保障工程管理范围、河道、滩区无违章建设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河道正常水事秩序。
专栏3:水环境提升重点工程 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1)实施经济开发区雨污合流制管网的分流改造;(2)实施平阴县城区市政道路雨污分流工程;(3)实施平阴县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工程;(4)完成全县15个入河排污口的整治;(5)实施平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6)实施汇河综合治理工程;(7)实施浪溪河下游综合治理工程。 生态扩容工程。(1)实施锦水河水系提升及水系连通工程;(2)实施济南市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3)浪溪河、龙柳河、玉带河、锦水河4条河流建设河口湿地;(4)开展节水典范城市建设。一是实施城区锦水河景观补水,充分利用玫城公园湿地和锦水河沿线中水管道,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水质提升达标后,对锦水河进行补水,不再依靠黄河水,以满足生态和景观用水需求。二是建设济南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源置换中水处理回用工程项目,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玫城湿地再净化的水源,置换济南琦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地下水及地表水水源,计划建设一座年处理能力500万m3的综合中水处理站,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电厂循环冷却用水、锅炉用水和其他工业用水,设计处理水量为600m3/h,年处理能力为500万m3。 |
第七章 推进安全利用 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的安心”。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第一节 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守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建设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居住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禁止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项目。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有害有毒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模式。
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解决一批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突出污染问题。严格重金属污染防控,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进一步摸清底数,拓展农产品协同监测范围,查明全县设施农用地和园地土壤污染状况,以及主要蔬菜、水果的农产品质量。开展矿区历史遗留问题污染排查。
防范建设用地新增土壤污染。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探索建立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清单。对涉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落实。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治理修复效果评估等,动态调整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分布等信息。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根据上级要求逐步开展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有序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电镀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结合空间规划及地块出让条件,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依法开展或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杜绝进入土地供应和相关规划许可证发放等用地程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建设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敏感类用地原则上应后开发;已开发的,原则上应当在有关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邻近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敏感用地再投入使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和相关规划许可证的发放时序。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推进危险化学品等化工、制革、电镀等生产企业搬迁腾退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全面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防止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减少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针对风险管控地块,要建立地块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通过跟踪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强化后期管理。
第三节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
强化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根据渗漏监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等结果,发现地下水污染的,应采取管控措施。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和保护环境敏感区域。
开展泉水保护和建设。对列入济南市十大泉群的洪范池泉域编制《平阴县洪范池泉域泉水保护详细规划》,通过勘探、监测、实验等工作,进一步摸清洪范池泉群地层岩性、补径排条件、水量、水位、水质及泉域开发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以保障洪范池泉域健康稳定发展,延续泉水历史文脉。实施平阴县名泉景观提升项目,对白雁泉、拔箭泉、莲花池、扈泉、墨池泉等5处泉水实施打造提升,划定保护范围,保护泉水,提高泉水的使用性和观赏性。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名泉抽查要求,按照名泉属地管理原则,定期、不定期对名泉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为重点,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逐步优化源头减量、厨余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协同处置、综合利用,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域经验做法。支持有条件地区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活动,全面提升村庄环境。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优先治理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整治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和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人口集聚区等地区。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健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出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逐步推进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台账,对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开展监督性监测。到2025年,6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手段,因河因塘施策,分区分类,标本兼治。形成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动态监管机制,对于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及时纳入清单管理。
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探索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统筹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广普及标准地膜、生物可降解地膜,推进地膜源头减量。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深化秸秆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科学划定和优化调整养殖业禁养区域。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禁止药物。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扩大生态健康养殖规模。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对沿河湖岸堤周边及支流沟渠等堆存的畜禽粪污开展清理工作。加强滩区畜禽养殖及水产养殖监管,确保畜禽养殖粪污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置,尾水不排入黄河。规模化畜禽场(小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或委托他人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推行农牧结合循环利用模式。
专栏4: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重点工程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1)开展土壤与地下水隐患排查;(2)实施平阴县名泉景观提升项目。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程。(1)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2)实施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完成99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
第八章 加强修复与监管 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生态保护统一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加快推进“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平阴县“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做到不越雷池半步。加快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分区。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稳妥推进核心保护区内居民、耕地、矿权有序退出。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严格执行监管办法和监管指标体系。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责依法依规处理。强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协同,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度,督促重点问题依法查处到位、彻底整改到位。开展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问题。
推进绩效考核和督察问责。做好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修复评估工作。加强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节 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严守生态底线,修复生态空间,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完善林长制,持续开展国土绿化工程,建设沿黄生态廊道。用好沿黄40公里风貌带的优势,加强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国省道路、沿黄道路绿化提升,开展黄河堤防林带建设,提高常绿树种比例,确保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强化湿地用途管制和利用监管。加快黄河、玫瑰湖、浪溪河湿地公园建设,推进清淤疏浚、污染控制和植被种植等恢复工程,加强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推进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制定实施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对破损山体进行矿山生态修复,采用土地整理、排水沟开挖、道路整修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5年底前,新建和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基本完成,全县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通过综合治理梯田、蓄水池、谷坊、栽植水保林、经果林等,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结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沿黄地带引导和扩大经济林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脱困,积极开展“四荒”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蓄水促渗。对现有防护林开展封育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构建济南南部生态屏障。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十四五”期间,对全县水土保持薄弱环节实施治理。
推进城乡生态系统修复。围绕“山水园林城、泉城后花园”的景观特色定位,推进城市规划落实,提高规划执行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深入推进城市增绿和绿化品质提升,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优化城市绿地布局。依托县城周围山体,加快建设山体公园,建设特色主题公园,抓好以山体公园、休闲公园为重点的园林绿化,提高城市绿化率。通过建绿透绿、破硬植绿、见缝插绿等,拓展绿色空间,高标准开展绿道建设,逐步构建完整连贯的城市绿地系统,到2025年底前,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稳定在37%,人均公园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快推进沿河、沿路绿地景观和村庄绿化建设,提高荒山荒滩绿化率。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系统开展城市江河、湖泊、湿地、岸线等治理修复,高标准推进城市水网、蓝道和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恢复河湖水系连通性和流动性。
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物安全。优化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布局,加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建设,开展常态化观测、监测、评价和预警,实现生物多样性观测常态化。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监督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交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宣传教育。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统筹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原生境的保护修复,连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繁(培)育中心及野放(化)基地,实施珍稀濒危和极小物种抢救性保护,恢复提升重要保护物种、指示性物种野外物种群数量。
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调查、登记和数据库建设。落实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制度。加强国家生物遗传资源迁地和离地保藏工作,强化野生生物物质资源收集、保藏,健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开展重要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成效评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及时更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强化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预防控制,重点加强松材线虫、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的环境风险评价、检测、监测、预警和安全控制体系。
专栏5: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 重点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1)实施平阴县水土保持项目,包括平阴县贾庄、东阿镇北市、东阿镇黄山西、玫瑰镇外山、玫瑰镇灵芝山、宋庄、胡坡、白云峪、凤凰山、孝直镇张沟、洪范池镇黄石崖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总治理面积50km2,防止区域水土流失;(2)持续推进境内破损山体治理和生态修复。 |
第九章 强化风险防控 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
第一节 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
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以涉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企业以及南水北调、黄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建立健全由风险源、风险源聚集区河流下游临近断面、县出境河流断面组成的环境风险预警监测网络,开展分级定期监测,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水环境风险隐患。协同推进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综合防治、风险防控与生态恢复,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风险防控示范工程。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原则,以尾矿库、冶炼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2022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监测演练,增强实战能力。探索建立环境应急专项资金制度。完成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探索构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建立生态环境健康风险源企业基础数据库,研究绘制生态环境健康风险分布地图。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物安全、室内环境健康等领域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对产废企业开展拉网式、起底式调查,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以及环境管理现状。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偿收集转运服务。推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励化工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统筹城乡医疗废物处置,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及时进行清运处置。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提升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全链条信息化建设,优化调整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限行政策,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与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托具备条件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建设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实习基地。
第三节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控力度
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减排。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管理,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减量替代,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新增量。完善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推动重金属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全县涉重金属企业重金属污染调查,采取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控制新增污染。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
开展尾矿污染治理。严格新(改、扩)建尾矿库环境准入。推进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和矿区无序堆存历史遗留废物排查整治。稳妥推进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通过尾矿综合利用减少尾矿堆存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向水库、江河、湖泊等排放尾矿的行为。
第四节 提升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水平
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坚持绿色消费引领源头减量,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废塑料、废钢铁、废轮胎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行废旧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逆向回收”模式,鼓励企业创新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为重点,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开展非正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实施一批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县内问题坑塘整治项目。强化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支撑保障作用。探索建立城市固体废物产排强度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提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大型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2025年年底前,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不放松。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严格落实《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完善垃圾分类标识体系,健全垃圾分类奖励制度。建设垃圾分类配套设施,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优化处理工艺,增强处理能力。积极推进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5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暨500吨/日协同处理城市垃圾工程。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增加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绿色产品供给。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
第五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健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核与辐射应急、辐射安全管理、辐射环境监测等能力,保障核技术利用安全。完善辐射安全培训制度,完成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轮训,对核技术利用领域辐射工作人员依法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考核。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全面推行线上办理和电子证照,实现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全周期监管。建立核安全文化培育长效机制,将核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生产、经营、科研和管理全过程。
提升核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结合全县辐射设施类别、数量、规模发展情况,配齐配强监测机构辐射监测仪器设备,确保满足辐射环境监测和监管要求,加强电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5G网络电磁监测等监测设备的建设。创新辐射监测人才培养机制,实现监测岗位对口专业全覆盖,全面提高监测队伍技术水平。加强全县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周边区域辐射环境质量的监督性监测,强化监测质量控制,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对高风险移动源、废旧放射源加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辐射防护、放射性监测。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行动,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实现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严监管“全覆盖”。
完善核与辐射应急响应体系。修订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和操作流程。做好人员设备调配,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进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实战化、常态化,持续提升全县应对辐射事故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责任体系,及时完善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
第六节 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编制专项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调查。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加强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危害机理、跟踪溯源、迁移机制等基础研究。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理制度,推动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联合检查。
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新污染物治理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对企事业单位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责任落实并进行监督抽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含量限值。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加快淘汰、限制、减少国际环境公约管控化学品。认真履行保护臭氧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等国际环境公约。禁止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可接受用途除外);自2021年12月26日,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除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考标准的);基本淘汰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全氮辛酸等一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鼓励对限制或禁止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禁止生产和进出口《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中添汞(含汞)产品目录所列含汞产品,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含汞血压计。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生产每吨聚氯乙烯产品用汞量不高于49.14克,且持续稳中有降。支持无汞催化剂和工艺的研究与开发应用。严厉打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添汞产品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
专栏6:强化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固废处置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平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5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暨500吨/日协同处理城市垃圾工程。 |
第十章 深化改革创新 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将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实施的全过程,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议事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长效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干部监督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联合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执法效能。
第二节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衔接,实现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巩固提高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填报质量。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加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实施排污总量控制,落实国家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要求,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和监管。落实国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减排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非固定污染源全过程调度管理,强化统计、监管、考核。统筹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减排工程。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制度。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投资、建设、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防止恶意低价中标,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实施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深入开展环保服务企业行动,完善治污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资源环境要素向优质企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中。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相挂钩的激励机制。
深化生态环境价格改革。探索将管网运营费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成本,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由相关主体按照优质优价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提高工业用水超定额水价,倒逼高耗水项目和产业有序退出。完善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
完善财税制度。研究建立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激励补贴机制,支持开展畜禽粪污、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农业农村、移动源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提升重点区域、流域、湖泊执法能力,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专用船只。创新执法方式,加强遥感卫星、红外、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加强环境执法力量,济南市生态环境平阴分局实行“局队合一”。进一步完善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持续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逐步提升环保网格员巡查巡检能力,推行精细化、智慧化监管方式。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涵盖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温室气体、噪声、辐射等全部要素的环境监测网,着力提升PM2.5和O3协同监测与预警、移动源排气监控网络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土壤监测和重点流域水生态调查监测水平。推进天空地一体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基本覆盖典型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水体。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应装尽装”,对小微企业实施治污设施电量监控。提高监测能力,按照标准化要求建立完善监测人员队伍,充分发挥现有监测力量优势,不断提高监测队伍数量和质量。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完善污染源执法监测机制,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研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协调机制,推进监测调查、科研观测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与共建共用,加强监测监管数据共享。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和量值溯源体系,加强对排污单位和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开展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按照“属地为主、就近协同、资源共享、上下支援”原则,完善应急预警监测响应。
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规划,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体系和目录,加强数据共享与开放,推进数据资源流通。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风险动态感知,提升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第十一章 开展全民行动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以绿色生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风尚。
第一节 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班开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推动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活动,创建一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方式,以警示片、守法考试、网上答题等为载体,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排污许可等培训力度,提高环境管理和排污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
繁荣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化基础理论研究,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深入挖掘平阴特色文化生态理念,精准植入玫瑰元素,着力彰显阿胶文化,建设文旅融合发展的有机载体。通过充分发掘齐鲁泉乡的灵气和丰厚的文化底蕴,借助于慎行、丘处机、严子陵等文化名人资源和道教文化、皮影戏、于小辫快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及“泉水文化旅游节”活动,创新融入现代生态文化要素,重点发展创意设计、文化旅游和书画艺术等产业。充分发挥平阴“和”文化发源地优势,深入挖掘“和”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增强文化创新能力,弘扬“和”文化生态理念,传承崇尚自然、和谐共处的文化精髓,打造彰显地方特色的文化精品。开发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游戏、短视频等,制作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生态文化。建立面向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软科学课题研究制度,推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治理政策创新。
鼓励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积极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园区等建设。
第二节 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
推进全民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信用监管机制,鼓励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开展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计,定期发布城市和行业绿色消费报告。
全面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出行,深化公交城乡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推动城市慢道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强化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与推进。
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在声环境功能区安装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及交通运输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合理划定防噪声距离,并明确规划设计要求。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鼓励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强化夜间施工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宁静休息空间。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评选命名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健全绿色生活创建的相关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
第三节 开展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发挥党政机关作用。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扩大绿色产品采购范围,2025年底前,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达到80%。
落实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从源头防治污染,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排污企业实行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鼓励企业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环境教育体验场所、环保课堂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环境社会治理的途径,搭建平台和载体。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鼓励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公益慈善基金会更多参与生态环保公益发展。
强化公众监督与参与。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完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核查成效—分析研判—集中治理”全链条闭环工作机制,利用“信、访、网、电、微”等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信息“金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建立有效的监控数据及信访、举报、舆情反映问题的处置后督查机制。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或专栏,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跟踪。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第十二章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体系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将党的领导贯穿到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和重大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方案计划,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推动目标任务落实。相关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
第二节 加大环保资金投入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将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加强资金保障,重点投向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等项目,确保规划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组织的参与,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进一步鼓励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投资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生态环保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继续探索和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按照“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推动环境保护教育进校园、进家庭,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理念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泉城蓝、掌上平阴、官方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第四节 推进铁军建设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监测等急需紧缺领域以及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生态环保队伍建设。提升乡镇(街道)基层生态环境队伍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本领,建设“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按照有关规定对生态环保铁军标兵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