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31-87893436
主要职责:
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并具体实施。指导协调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配租、配售和使用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优惠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住房保障家庭资格的核准,指导监督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参与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和人才安居工作。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和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负责住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