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平阴县再生水利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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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德芹、水资源管护科科长、工程师,全市“十三五”能耗双控工作先进个人、二00二年度工业强县(新旧动能转化)工作获奖个人
日前,平阴县人民政府下发《平阴县再生水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公众理解,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了深入解读。
平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2.8%,属于资源型严重缺水地区。十四五期间,平阴县常规水源用水指标较2020年减少2200万m3,水资源短缺形势严峻,严重制约县社会经济发展。再生水是一种十分宝贵的水资源,是国际公认的“城市第二水源”,具有水量充足稳定等特点;再生水利用可增加供水水源,有效缓解用水总量控制压力,可减少废污水排放量,改善水环境,对于缓解平阴县水资源供需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平阴县按照省市关于再生水利用的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县域再生水利用,编制完成《规划》。《规划》通过认真总结平阴县再生水利用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存在问题与面临形势,统筹考虑再生水资源情况,针对平阴县各地区水源分布特征、利用条件与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加强再生水配置利用,明确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提高再生水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明确,全县再生水利用整体思路为城区、安城镇和孔村镇重点利用,其他镇着力挖潜的总体格局。再生水利用模式为以相对集中为主,因地制宜分散为辅,城区、安城镇和孔村镇以集中利用为主,提升规模效益,便于统一管理。再生水利用方向为生态环境补水、工业用水和城市杂用水。再生水优化配置到2030年平阴县再生水配置利用量1401万m3,2035年再生水配置利用量1882.2万m3。同时规划了近远期再生水设施布局,提出了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厂等工程。
《规划》通过剖析平阴县再生水开发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政策制度、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宣传教育五大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如健全和完善平阴县有关再生水利用的政策制度,制定合理的水价制度体系,制定相关鼓励再生水利用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确保再生水利用的安全和有效;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元投入、社会参与”投入机制等。保障措施符合平阴县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全面推进再生水利用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规划》是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节水保泉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规划》统筹推进全县再生水利用工作,保障再生水利用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通过扩大再生水利用途径,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减少优质地下水资源的利用,进一步优化平阴县供水结构,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为实现平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平阴县水务局
联系人:姜德芹
咨询电话:0531-8789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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