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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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甲芳,女,53岁,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水库防汛、测站管理、水文监测、资料整编等工作,作为防汛专家参与多次防汛会商会,2019年12月获得山东省第十届优秀基层水利技术人员称号。
解读内容:
首先,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政策背景。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能够进一步保障全省水文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整、准确、及时的水文监测数据将为各级政府开展水旱灾害防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服务河湖长制、水土保持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以及水利部《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都对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划定作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近年来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界,我县此次出台《平阴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的目的和任务是什么呢?
2022年9月14日,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山东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全省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推进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文设施设备管理,确保水文设施设备不受破坏,发挥水文工作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为做好平阴县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平阴县政府2023年7月出台了《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划定了陈屯、展小庄等5处水文站水文监测环境和水文设施保护范围,明确了工作要求、目标和任务,充分体现了平阴县政府对水文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平阴县水文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济南市水文中心
解读联系人:赵钰
联系电话:0531-6658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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