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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平阴县县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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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2-05-14

专家解读《平阴县县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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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松宇,中级经济师,长期从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研究,现任平阴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治服务科科长,具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

日前,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平阴县县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为便于公众理解,邀请中级经济师侯松宇进行了深入解读。

问:请介绍下县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有关情况?

答:土地整治是指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和生态的功能需要,对未利用、低效和闲置利用、损毁和退化土地进行综合治理的活动,是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修复、耕地提质改造的统称。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是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具有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的土地整治活动,包括全县县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县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即县级补充耕地)项目、旱田改水田提质改造项目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组织实施验收。

问:请简要介绍下我县县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措施?

答:各镇(街道)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协调管理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库的建立和更新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复,组织县级初验、申请上级验收以及指标入库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等工作;县住建、交运、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县级土地整治工作。

县纪委监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等进行督查;县审计局对项目工程管理及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追究责任等措施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方式:平阴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31-8785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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