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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听取关于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的汇报》
11370124004209020U/2024-6573402
县政府办公室
2024-05-20

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听取关于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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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议题《听取关于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的汇报》的解读如下:


《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决策程序。根据上述规定,编制《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

第一部分:起草依据

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第二条,起草《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第二部分:起草过程

县司法局于2024年1月5日下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平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计划的通知》,征集决策事项。经审查后,建议将县水务局报送的《平阴县再生水利用规划》列入《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第三部分:目录事项涉及内容

《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共有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为《平阴县再生水利用规划》。


会议原则同意县司法局提报的《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的5个方面决策事项范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程序到位。县水务局要严格按照决策目录的时间节点完成《平阴县再生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执行稳妥、有序、高效。县司法局要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效发挥源头把关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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