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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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平政办便笺〔2024〕1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 (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适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平阴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实施计划 | 责任单位 |
1 | 平阴县再生水利用规划项目 |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 《“十四五”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济南市再生水利用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4〕1号) 《济南市再生水利用规划》 | 依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执行。 1、2023年2月召开规划编制推进会,对各镇街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规划编制思路。 | 2023年6月,完成规划报告初稿编制; 2024年4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2024年12月,完成规划专家评审及报批工作。 | 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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