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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平阴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11370124004209020U/2018-4076522
平阴县政府
2018-06-01

《平阴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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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自2006年我县实施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以来,农村供水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了切实保障。按照规模化发展要求,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成覆盖全县的统一供水网络。目前,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全县346个村,覆盖率100%,基本上解决了群众吃水难的问题,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城区供水和2个街道农村供水,县生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下设6个供水站,负责城区、街道以外的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维修、水费征收等工作,并接受政府的监督指导,实行供水服务到村头、社区,村内由村两委选聘水管员服务到农户。为更好的落实《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推进我县农村供水管理法制化和规范化,出台了满足我县农村供水现状及情况的管理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出台目的

为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等各项用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县政府将农村公共供水事业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村公共供水事业发展,保障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安全运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所辖区域内公共供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共供水工作,做好公共供水设施的维护,监管村内供水运营,确保所辖区域公共供水工程安全运行。

四、重要举措

(一)本细则共计六章组成,全文共计三十八条。

(二)本细则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通过明确农村供水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规范我区农村公共供水的运行管理。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农村公共供水管理相关的工作。同时,以镇(街道)政府为单位,强化镇(街道)政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责任意识,以期达到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的目标。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平阴县水务局   供水管理科

咨询电话:0531-8787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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