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管互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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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管互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政策背景
在该通知编制过程中,先后以征求意见形式向县委编办、发改局、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审管互动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函〔2022〕1号)、《平阴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平办发〔2018〕44号)、《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平政办字〔2018〕11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合理界定行政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运行机制。
四、重要举措
1.依法履行审批责任。确定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职责,提出应当坚持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始终践行“一次办成”、“一次办好”,打造“在平阴,您放心”服务品牌,对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全面推行审批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帮代办”。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定监管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明确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的活动是否符合审批时所确定或法律文书载明的条件标准以及是否履行法定义务实行监督管理。要求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及部门职责开展监管。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强化检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监管智慧化水平等。
3.建立审管互动机制。成立县审管互动工作专班,实行“推送即认领”制度,建立完善审管信息共享推送机制、监管信息推送机制、审管互动定期通报工作机制、行政审批评审踏勘配合机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理配合机制、业务函询机制等。
五、关键词诠释
审管互动是指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相对分离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同联动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双方职责边界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工作会商机制,研究解决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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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部门: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 系 人:陈令坤
咨询电话:0531-8787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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