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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商产业发展的意见》文件解读
11370124004209020U/2020-4072832
县政府办公室
2020-07-22

《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商产业发展的意见》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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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商产业发展的意见文件解读

 

为加快我县电商产业发展,抢抓电商经济发展机遇,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打造直播经济总部基地的实施方案》精神,借鉴商河县、曹县等地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商产业发展的意见。前期征求了19个部门、经济开发区和8个街镇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本《意见》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扶持政策、扶持范围和申报流程、保障措施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任务目标方面

提出了实施“12512”龙头倍增工程和“1515”人才品牌培育工程。即:2022年,把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成为电商产业基地,培育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2家、2000万元以上的5家、1000万元以上的10家、500万元以上的20家;培育电商专业人才1000名、带动就业5000人,打造知名电商品牌10个、电商示范镇(村)5个。全县年网络零售额力争突破10亿元。

二、扶持政策方面

(一)打造电商产业基地。以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聚集社会资本,引导电商企业、物流快递及电商产业链相关单位向电商产业基地聚集,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电商产业基地。对经县电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批准入驻电商产业基地的县内外电商企业,免费提供办公经营场所。

(二)支持创办电商企业。对小微型电商企业、新创办电商企业、新开设电商旗舰店分别给予补贴奖励。

(三)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支持电商特色镇村(园区)创建、土特产品上线销售。鼓励各镇(街道)聘请第三方电商运营机构或服务团队打造电商特色镇村(园区),对创建成功的镇、村和入驻电商企业给予奖励,对销售本地土特产品效果突出的电商经营业户和带货达人给予奖励。

(四)支持电商龙头企业发展。对年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实现跨境电商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培养电商人才。建立电商新型人才培训体系,鼓励电商高端人才来平阴从事电商发展,对优秀电商人才,按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七)对推动我县电商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重大项目或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

三、对扶持范围和申报流程进行了明确

四、保障措施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阴县人民政府电商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二是加大财政扶持,政府每年安排电商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1000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别由县、镇(街道)负担,扶持电商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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