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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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提升县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1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20〕16号)
三、主要内容
《平阴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共有五个部分。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高质量政务公开。重点从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围绕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信息公开五个方面做了具体要求。二是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执行和结果公开。三是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并将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创新政府公报公开方式,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四是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五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规范、强化监督评估、加强培训交流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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