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11370124004209020U/2019-4071932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19

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全县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起草背景

随着我县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产量的日趋加大,渣土车作为清运工具数量也在大幅增加,但由于我县未经核准的渣土运输车辆随意倾倒、沿途遗撒、车祸频出等问题,饱受公众质疑。科学有效的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彻底解决由渣土运输所引发的破坏环境、影响市容、事故频发等诸多社会问题,特制定此通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规定》(建设部第135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三、起草过程

在制定该规定的过程中城管局局长张明国同志与住建局、交警大队、交运局等多个部门进行了调研,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渣土运输公司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定稿。

四、通告主要内容

该通告主要有项内容,主要包含制定通告的目的、法律依据;各运输单位应当遵守的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进行的惩罚性措施等几项内容。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县政府办公室

2196

信息发布总数

108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