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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11370124004209020U/2022-3815850
政府办公厅、宏观经济
平政办字〔2022〕14号
县政府办公室
2022-07-12
2022-07-13
有效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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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阴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县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平阴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平阴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重要源泉。为积极培育壮大我县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帮扶作用,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坚持“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的原则,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力争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达到4万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现代农业企业培育行动

1.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培育一批雏鹰型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成长型龙头企业,引导一批领军型龙头企业,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构建层次明显、大中小龙头企业相互协调的梯次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家以上,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家以上。

2.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每村形成一个主导产品、一个致富带头人、一个农民合作社、一个村集体资产运营平台。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力争到2025年,省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超过75家,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00个。

3.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快培育农村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和新模式,到2025年,培育农村直播电商人员150人以上,进一步加密乡村物流站点。

(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网信办、市场监管局等)

(二)实施先进制造企业培育行动

1.打造领航标杆企业。按照《山东省“三个十大”2022年行动计划》,建立领航企业培育库,优选主业突出、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出台实施“一企一策”配套政策,支持领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增长10家以上。力争2家企业在主板上市,3家企业新三板挂牌。

2.培育优质中小企业。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大力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提升。统筹现有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稳岗生产、创业就业、恢复产能、科技创新、降低融资成本等。力争到2025年,全县专精特新企业突破60家。

3.大力推动“小升规”。实施小升规企业培育扶持政策,建立完善“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的帮扶、指导、服务,鼓励同类小微企业重组上规升级。

(牵头部门:工信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办、税务局等)

(三)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

1.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扩大首购、订购等政策应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加强网上技术交易平台、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依照《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暂行)》,推广科技金融服务,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到2025年,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 90家以上。

2.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各类创新平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绿色”通道。到202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3家以上。

3.加快发展特色企业。落实阿胶、玫瑰企业相关奖励政策,支持阿胶和玫瑰企业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引导和帮助其申报各类科技研发计划。力争到2025年,玫瑰企业65家以上,玫瑰产业过2亿元企业2家以上;阿胶企业20家以上,阿胶规上企业达到5家以上。

(牵头部门:工信局、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责任部门:发改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金融办、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

(四)实施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培育行动

1.引导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确保商品住房供需总体平衡,积极防范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县房地产企业总体实力明显提升。

2.推动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单一总承包企业向其他总承包资质发展。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公路、水利、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打造1家以上年产值超过40亿元的建筑企业。

3.促进物业企业发展。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推动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2025年达到100%以上,专业化物业覆盖率90%以上。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优质化提升工程。引导上城国际小区、碧桂园小区、香格里小区建设“智慧物业服务”和“智慧安防小区”示范项目。到2025年,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达到30家以上,行业标杆企业达到5家以上。

(牵头部门: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事业发展中心等)

(五)实施商贸流通企业培育行动

1.大力培育现代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基于仓储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培育一批以连锁经营为代表、线上线下互动、国内国际联动、城乡相互促进的现代流通企业。到2025年,全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突破120家。

2.打造一批物流龙头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进行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支持传统物流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物流全链条服务商转型,打造一批现代物流骨干企业。培育形成一批运行模式先进、要素整合能力强、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枢纽运营企业。

3.加快推动电商企业发展。聚焦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优化提升电商服务平台。力争到2025年,全县网络零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

(牵头部门:商务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

(六)实施文化和旅游康养企业培育行动

1.推动旅游业提质升档。打造12家以上A级景区。大力推动全域旅游,实施产业数字化战略,推进“旅游+”、“+旅游”,发展新型旅游业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催生一批有特色、有吸引力的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到2025年,全县旅游业市场主体力争突破30家。

2.着力培养文化企业。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促进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体育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力争到2025年,全县文化领域市场主体突破20家,文化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

3.加快发展康养企业。加强健康养老项目规划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推进旅居养老、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新模式,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牵头部门: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部门:融媒体中心、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等)

(七)实施个体工商户提升行动

1.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发展。鼓励实体零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推动商业街区改造提升试点示范建设,打造一批高品质夜经济街区,培育一批网红打卡新地标。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税收、融资扶持政策。力争到2025年,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3万户以上。

2.推进“个转企”培育工程。建立“个转企”扶持机制,鼓励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5年,全县新增“个转企”3000家以上。

3.培育新型个体工商业态。支持共享经济灵活用工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对外卖小哥、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家庭服务员等新业态劳动者,在办理个体工商户集群登记时提供最大便利,更好获取公共服务保障。

(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税务局、财政局、商务事业发展中心等)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市场准入退出便利工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推行“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同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局、司法局、商务事业发展中心、住建局、教体局、卫生健康局、金融办等)

(二)实施招大引强工程。深度融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全方位参与济南“西兴”战略,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深化与周边地区交流合作,引进更多省会经济圈和京津冀核心城市“容不下、离不开、走不远”的优质项目。找准目标,及时对接,精心举办重大产业招商活动,扎实做好重大项目跟踪落地保障服务。(牵头部门: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商务事业发展中心、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

(三)实施产业链供应链强链工程。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聚焦重点产业链,推动大中小企业、内外贸配套协作各环节协同发展,强化产业链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增强韧性,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提升标准厂房建设水平,加大开发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支持更多的轻资产市场主体入驻经营。搭建供应链对接平台,为企业提供精准产销对接服务。加快建设一批具备快速集散功能的流通型仓储中心、服务于电商的仓配一体化仓储中心。(牵头部门:工信局、发改局、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住建局、商务事业发展中心、金融办等)

(四)实施创新创业孵化工程。培育2家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创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创业担保贷款,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持续发放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组织各类创业群体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创业大赛活动,扶持个人创业3000人次以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牵头部门:人社局  责任部门:发改局、工信局、教体局等)

(五)实施惠企帮扶助力工程。持续推动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建立领导包点联系开发区、“创新型”企业重点帮扶、大型企业特派员等机制,帮助企业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部门:发改局  责任部门:税务局、人社局、工信局、审批服务局、工商联等)

(六)实施市场环境净化工程。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协同监管、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推行信用分级监管,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查处力度。持续治理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开展政务失信整治行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司法局、发改局、工信局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上,定期研究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积极谋划政策举措,确保改革发展红利转化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拟订年度计划、分解各项任务。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实际,结合落实“十四五”规划,制定本镇街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路径方案,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测调度。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按季度通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主体发展态势,协调解决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四)强化激励引导。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营商环境评价内容,引导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开展市场主体培育试点示范,对成效明显的镇街和部门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大力营造奖优罚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附件:平阴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平阴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市场主体名称

现有情况及数量

三年行动目标数量

牵头部门

备注

农业龙头企业

市级以上37家、省级以上4家,国家重点1家

市级50家以上、省级5家以上、国家重点2家以上

农业农村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45家;农场56个

省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超过75家,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超过100个

农业农村局


农村电商

30人

培育农村直播电商人员150人以上

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领航企业


省级以上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增长10家以上;力争2家企业在主板上市,3家企业新三板挂牌

工信局


优质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突破60家

工信局


科技型中小企业

34家

90家

工信局


高新技术企业

57家

80家

工信局


特色企业

玫瑰企业43家,规上企业3家;阿胶生产企业7家,规上企业1家

玫瑰企业65家以上,玫瑰产业过2亿元企业2家以上;阿胶企业20家以上,阿胶规上企业达到5家以上

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市场主体名称

现有情况及数量

三年行动目标数量

牵头部门

备注

建筑业企业


打造1家以上年产值超过40亿元的建筑企业

住建局


物业企业

物业覆盖率90%,专业化物业覆盖率80%,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达到28家,行业标杆企业3家

物业覆盖率100%,专业化物业覆盖率90%%以上,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达到30家以上,行业标杆企业达到5家以上

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现代流通企业

74家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突破120家

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电商企业

网络零售额8亿元

网络零售额达到20亿元以上

商务事业发展中心


旅游业

A级景区7家,市场主体7家

打造12家以上A级景区,全县旅游业市场主体力争突破30家

文化和旅游局


文化企业

10家

文化领域市场主体力争突破20家

文化和旅游局


个体工商户

24993户

力争达到3万户以上

市场监管局  

行政审批局   


“个转企”


新增“个转企”3000家以上

市场监管局  

行政审批局   


创业孵化工程


培育2家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扶持个人创业3000人次以上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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