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31-87880042
主要职责:
组织有关政策性文件的起草,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承担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负责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听证等,以分局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司法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投保环责险监督、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等;负责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教育,负责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法制的调查研究;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分局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执行各类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和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牵头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信访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拟定全县生态环境宣传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分局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新媒体的管理维护;负责开展生态环境宣传(纪念)活动,拍摄环保资料;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