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 日期:2025-04-01 11:16:49
- 来源:平阴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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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53元,同比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494元,同比增长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29元,同比增长6.3%;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451元,同比增长4.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957元,同比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31元,同比增长6.3%。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136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225人。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6.96万人,新增扩面人员1687人,养老保险费共征缴77434万元,收缴率100%;支付 18806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1033名遗属补助金共计7337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收缴工伤保险金1343万元,支付3267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3334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3166人次2395万元。
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1114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884元。全县188人享受城镇低保,4017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含分类施保金)31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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