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平阴县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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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涛,男,49岁,现任平阴县自来水公司高级经济师。长期城市供水建设管理工作,参与起草《平阴县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平阴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实施细则》《平阴县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多部规范性文件。
解读的具体内容
平阴县自来水公司高级经济师常涛解读《平阴县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平阴县自来水公司是我县城市供水专营单位,现有水源地4处,水井13眼,加压泵站8处,供水主管道189余公里,日供水能力3万方,为城区500余家企事业单位及榆山、锦水两个街道办事处10万余居民提供供水服务。
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县人口聚集效应明显,新建住宅小区逐年增多,居民对供水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规范住宅小区供水设施建设,平阴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了《平阴县新建住宅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对平阴县范围内新建住宅供水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及其相关管理活动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供水设施的产权归属,明晰了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对规范用水秩序,确保居民群众饮水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县将从“保水量、提水质、稳水压”入手,进一步提升供水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新水源地建设,新建5万吨水厂一处,破解用水瓶颈,提高供水支撑保障能力;二是逐步提升供水水质,针对我县地下水水质偏硬的实际,进一步优化水质处理和降硬工艺,提高居民饮用水质量;三是科学规划供水加压站建设,结合我县城区地形东高西低和高层住宅小区增多的现状,合理布设供水加压站,确保地势较高区域和高层楼房居民用水。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平阴县自来水公司
咨询电话:0531-8787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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