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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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而成。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细化公开事项和公开标准,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文件、常务会议、建议提案、政府公报、政策解读等信息。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278条,其中包括政府文件44条、政策解读76条、建议提案8条、政府工作报告及工作进展32条、财政信息9条等;共公开19次政府常务会议,其中采取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了8次。二是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21年我县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十件实事工作进展等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提高解读质量及时回应关切。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将解读方案随同政策性文件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同步审签。对涉及“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建设、规划纲要等政策性文件,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进行多方式解读。建立“回应关切”栏目,对涉及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舆情,及时做出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方式,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无法提供的信息积极做好释疑解惑。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下发《关于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的通知》,指导全县各单位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科研调查、征地拆迁。其中所申请信息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1件,所申请信息内容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所申请信息内容已部分公开1件。所有申请件均与申请人电话联系,并在20个工作日内按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对拟公开文件的审核,严格要求各部门拟制政策性文件时提出公开属性建议,没有明确公开属性的,或未说明不予公开理由的均予以退文。二是各类信息分类集中公开。建立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等专题栏目。如“规划计划”专栏归集整理了各单位主动公开的规划,包括县级“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主动公开各类历史规划(计划)。三是建立“文件发布平台”。集中、规范公开了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并将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标注了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优化提升网站平台。以方便群众浏览、查询、办事为出发点,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进行全新改版。各版块功能清晰丰富、亮点特征鲜明。政府机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权责清单、行政审批、网上办事等公开事项,分类列入“五公开”范围,保障全过程公开落实。二是设置新媒体矩阵。集中发布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微信公众号等,在新媒体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活动、重要政策信息。三是建立政务公开专区。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配置专用电脑随时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材料一应俱全,扩大群众参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下发《平阴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专项检查,结合问题清单开展自查整改。积极与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请教,学习周边县区的先进做法。7月4日至10日,组织全县65人到浙江大学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提升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下发《平阴县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评估指标》,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2021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相关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23 | 2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在公开信息方面存在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问题。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还不够理想。三是2021年组织开展了全县政务公开培训班,但专题培训班开展较少,尤其对政府办公室内部科室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较少。
(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科室公开职责,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对公开信息的甄别、筛选和把关,做到内容精细、准确和及时。二是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15号)要求,明确政策解读责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政策解读工作。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三是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会、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加强科室人员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办公室重要工作来抓,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拓展公开方式。如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对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统一公开,集中发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群众、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将群众通过民生连线、12345热线等渠道反应较多或是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整理收集,在“回应关切”栏目主动公开回应。四是强化监督落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公开。在政府网站建立“建议提案”专栏,集中发布全县各级各部门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县政府承办市级建议提案5件,公开5件;县政府办公室承办县级建议提案2件,公开2件;全县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情况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发布。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机构职能、文件发布平台、规划计划、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建议提案、重点建设项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行政执法公示、财政预决算、乡村振兴等专题栏目,对各类信息分类集中公开,极大地方便了公众查阅。二是建立“印象玫瑰”专题。将政务公开贯穿玫瑰产业全链条,做实做优信息整合、对企服务、资源对接、政企沟通四大服务,加强公开理念、业务领域和成果应用“三个融合”。三是丰富解读形式。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性文件。如“十四五”规划,制作了大众乐于接受的动漫视频进行解读。
(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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