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图文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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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
会议主持人:县委副书记、县长潘建军
参加范围:县领导潘建军、李俊卿、丁芳、丁新普、朱磊参加会议。
列席情况: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司法部门、审计部门负责人以及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列席了会议。
会议议题:
1.传达学习周乃翔同志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并汇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
2.听取关于《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起草情况的汇报。
8:30
十九届县人民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举行。
8:31
【县委副书记、县长潘建军同志发言】
下面,请应急局局长张懿同志传达学习周乃翔同志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并汇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
8:31
【县应急局局长张懿同志发言】
县应急局局长张懿同志传达学习周乃翔同志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并汇报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临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紧密结合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天气特点,突出消防、城镇燃气、建设施工、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等领域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非生产安全领域,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解剖式”监督检查。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一线操作员工的安全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拧紧责任链条、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9:00
【县委副书记、县长潘建军同志发言】
下面,请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熊春祥同志汇报《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起草情况。
9:00
【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熊春祥同志发言】
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熊春祥同志汇报《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起草情况。
会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是节日庆祝的组成部分,县域内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既要遵从上级政策要求,也要兼顾县内实际、尊重传统习俗和群众意见需求。会议要求,要合理调整禁放区域,科学确定政策有效期,既保证一个时期内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又可根据上级政策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要加强部门协同,县公安局会同县文明办、应急局、环保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禁放管控和查处打击等工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9:30
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七十七次常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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