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坡解读《平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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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坡,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分工负责党务、文秘、信息调研、宣传、法制、机要、档案、保密、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分管综合科(法制科)、信息调研科、机要科、职能转变推进科。
一、《平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对会议运转程序有哪些规定(以下简称《规则》)?
议题材料由主办部门向县政府正式行文请示,严格履行以下程序:
(一)部门报送的议题,一律填写平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签单,汇报材料附后,并履行相关会签程序。
(二)主办单位向县领导汇报时,除常务会议议题会签单及汇报材料外,还应提前准备议题上会说明,主要包括:议题上会目的、相关政策依据、意见采纳情况、部门会签情况、具体意见建议。
(三)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安排和议题运转情况、紧要程度,县政府办公室起草县政府常务会议安排意见,并附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情况,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
二、《规则》明确了哪些不予提交议题的情形?
(一)议题提报主体必须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或各镇(街道),主体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会议;
(二)议题请求解决的事项必须有主办部门的明确意见,无意见或意见不明确的不予提交会议;
(三)议题申报部门要与所有涉及部门协商沟通,并向分管副县长、县长依次汇报议题情况,县长、分管副县长未签署意见或涉及部门未签署意见、部门意见不一致、不齐全的不予提交;
(四)议题涉及事项不成熟,特别是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项目、尚未研究涉及资金使用事宜,临时动议的不予提交。
三、修订后的《规则》有哪些主要变化?
《规则》包括总则、会议议题、运转程序、议题材料要求、会议召开、会议纪律、宣传报到、会议纪要和督办落实、附则共9章25条。重点变化7部门内容:一是整体框架由原来的八个部分增加为九个部分,第四章议题材料要求和第五章会议召开作为单独部分进行了重点强调说明。二是第一章第二条,为确保会议召开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会议出席人数由需达到应到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调整为三分之一以上。三是第二章第六条,对报送议题原则进行了明确:要按照“主动工作、及时报送、成熟一个、提交一个”的原则,及时主动履行相关报送程序,并报县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四是增加了第二章第八条,不予提交议题的情形,杜绝因事项酝酿不充分而导致议而不决问题发生。五是第五章第十二条,重点对部门议题汇报做了明确要求。六是第八章第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办理时限。七是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分别就会后县府办督查室、相关部门就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强调。
解读机构: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科室:综合科
咨询电话:0531--8788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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