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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平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1370124004209020U/2023-6524170
县政府办公室
2023-12-02

文字解读《平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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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3年10月,市政府办公厅《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3〕42号)和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应急预案要求,我县组织对《平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平政办便笺〔2020〕92号)进行了修订。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环大气〔2022〕68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3〕34号)、《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22〕6号)、《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3〕4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四、重要举措

本预案分为总则、组织领导、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信息公开、应急演练、预案管理、责任追究、附则等十部分,还包括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作为附件。

五、新老政策修订

(一)调整了预警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将以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黄色预警条件由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条件由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72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条件由预测AQI日均值>200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AQI日均值达到500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调整了分级响应措施

为落实精准治污要求,在Ⅱ级响应措施部分,将“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修改为“除钢筋加工与捆扎、模板与脚手架搭拆、幕墙安装、室内门窗及设备与管线安装、不能立即间断的混凝土浇筑(应急期间完成首次浇筑后不得再浇筑)等施工作业外,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停止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地下工程除外)”。

(三)增加了预案管理有关内容

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3〕42号)要求,新增“预案管理”章节,明确了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备案、预案修订条件等有关要求。

六、关键词诠释

日AQI均值:对于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按照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的均值计算。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室

具体联系人:宋来宾

咨询电话:0531-8787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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