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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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2023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公布了《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会同相关镇街、县直部门,结合上级清单调整情况,在《平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平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决策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及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及附件《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3〕7号)及附件《济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起草了《通知》,修订了《清单》。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清单》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权力边界,提升行政许可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推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走深走实。
四、《清单》修订的重要举措
《清单》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删除行政许可事项4项、增加5项,并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事实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清单》共纳入280项行政许可事项,比《平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增加1项。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改革和职能转变推进科
联系电话:0531-8788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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