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平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11370124004209020U/2022-4076302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7-16

文字解读:《平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字号:

打印整页 打印内容 分享


一、政策背景

《政府工作规则》根据形势变化和上级提出的各项新要求进行修订调整。本次重点修订、增加7处内容,修订、增加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指导思想方面、政府工作准则,组成人员职责、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公文处理等几个方面。此外,还对相关文字表述进行了部分修改,使之更加准确、规范。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济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照上级出台的一系列新政新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强化县政府及各部门职能转变,抢抓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强省会”建设和济南“西兴”三大叠加机遇,以实现“六个跨越”、建设现代平阴为统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坚持廉洁从政,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建设忠诚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重要举措

修订后的《平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12章84条。

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主要明确制定依据以及县政府工作指导思想与准则;第二章为组成人员职责,共6条,明确县政府组成人员,对其职责及工作制度作出了相关规定;第三章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共7条,对县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等职能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系统机构职能体系;第四章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共5条,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了重点决策程序规则;第五章为坚持依法行政,共6条,确定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合法性审查以及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等内容;第六章为推进政务公开,共7条,就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执行和管理公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第七章为自觉接受监督,共5条,就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等作出具体规定;第八章为强化政务信息和督查落实,共6条,就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完善政府督查工作体系提出明确要求;第九章为完善会议制度,共12条,规定了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各项会议制度;第十章为规范公文处理,共10条,明确了县政府公文报送、审批、签发的各项程序;第十一章为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共4条,就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第十二章为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共10条,就加强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第82条至84条确定了《政府工作规则》的适用范围及施行日期等事项。


联系人: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杨鑫

联系电话:0531-87883710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

单位概况

县政府办公室

2109

信息发布总数

280

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