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项目(平阴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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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是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改扩建的实施是优化国家和山东省高速公路网络,适应公路运输主通道发展的需要,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要,提高车辆运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促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和发展的需要。
二、出台目的
项目推进需要制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规范征拆行为,统一征拆安置标准,保障被征拆对象权益,确保开发建设顺利实施。
三、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意见》(鲁政办字〔2017〕76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字〔2017〕8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制定过程说明
我单位经过结合近年来公路建设项目征迁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发文征求县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意见,通过收集各方的意见形成修改意见稿、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
五、重要举措
《方案》共八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程序、补偿标准、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拆迁奖励、资金拨付、特殊事项。
1.适用范围。《方案》适用于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项目(平阴段)征地红线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青苗、管线等设施的征收补偿。
2.工作原则。以“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不与民争利和谐征迁”为原则,以“政府统一组织,镇街具体实施,分工负责、协调联动”为工作要求。
3.工作程序。明确了县政府为征地工作主体,县重点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牵头推进。征迁工作分七步实施,即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选择土地测绘组卷和价格认定评估机构、组织开展土地及地上物勘测清点公示、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上级文件对地上物出具价格认定报告、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4.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地上物和青苗严格执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有关规定。特殊种类在技术认定、成本核算、市场评估后补偿,立体种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从主原则、苗莆或土地面积分类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由各镇街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另行制定,本《方案》主要对房屋征收范围、标准、补偿方式和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等费用进行明确;公共道路、水利设施、供电及通信线路由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解决方案,经县指挥部、评估机构复核后进行恢复或补偿。
5.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认定处理工作组,经调查、认定、公示、复核后,对认定为合法的建筑按同类型建筑予以评估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土地来源合法但未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参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评估,予以奖励;村民住宅符合土地规划,宅基地面积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最高不超过264平方米/每套宅基地),并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可的,按照合法宅基地和合法房屋评估补偿。
6.拆迁奖励。对在拆迁公告规定时限内拆迁的,按照房屋评估总额的1%-10%机遇一次性拆迁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镇街制定的房屋拆迁安置方案确定。
7.资金拨付。征迁补偿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由县指挥部拨付至镇街,再由镇街拨付至户。
8.特殊事项。特殊事项坚持一事一议原则,由指挥部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六、新老政策修订
本方案补偿标准依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21〕2000号),不再执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确定的补偿标准。
咨询部门:平阴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陶树迎;
咨询电话:0531-87871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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