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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推动农村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24004209020U/2020-4656598
工业、交通其他
平政办字〔2020〕34号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7-06
2020-07-07
有效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推动农村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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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阴县推动农村村内通户道路

硬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0〕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阴县推动农村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您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平阴县推动农村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基础,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山东省推动农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74号)、《济南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0〕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延伸,打通道路硬化“最后一米”,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齐鲁样板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经各镇(街道)调查摸底,全县共有147个剩余村庄未实现户户通。按照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下达的任务计划,2020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60%的剩余建设任务;10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县的剩余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农村通户道路硬化;11月底前完成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实施效果。

三、标准要求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满足功能、技术适用、经济合理、生态环保、协调发展、文化传承、彰显特色”的原则制定道路硬化方案。

参照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村内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参考前期住建部门实施完成的农村户户通建设标准,广泛征求镇(街道)、村(居)委员会、群众意见,村内主干道、村内干道应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不低于C25,厚度不少于15cm;一般巷道、小型巷道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不低于C25,厚度不低于10cm,也可结合当地的实际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采用块石路面、卵石路面、预制砖路面。

美丽乡村示范村村内道路硬化,参照示范村规划设计要求执行;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美丽宜居村庄,为突出生态和特色,促进道路形态和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可采用地域元素另行设计,以彰显人文景观风格。

科学制定村庄搬迁、撤村并居以及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确保农村通户道路建设规划与村庄规划有效衔接。对近期拟实施绿化、路灯、排水以及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村庄,应与通户道路建设统筹考虑,科学安排,避免“前建后挖”,造成资源浪费。

四、资金筹措

按照《济南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市、县、镇(街道)按照4:3:3比例筹集建设资金。

五、实施推进

(一)健全组织保障。成立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建立区县、镇(街道)、行政村三级责任制,分级包挂;各镇(街道)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并配备专职人员上报备案;各行政村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的监督作用,确保建成群众满意工程。

(二)明确主体责任。村内道路硬化建设责任主体为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县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监管部门,负责计划编制、统筹调度、监督指导和目标考核等工作。

(三)科学制定方案。各镇(街道)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年度计划任务和每个村的实际情况,明确任务节点和保障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合理整合项目和资金,实施方案要细化到村,明确村内道路硬化的工程量、硬化标准、工程造价、筹资方案、组织施工、建设管理等内容。

(四)严格建设程序。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实施村内道路硬化的村庄逐一进行设计。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应按照相关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依法进行招标。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村内道路硬化的具体实施可在遵照以上要求的前提下,以镇(街道)为建设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购置工程材料,各村负责组织施工。

县交通运输局建立监督巡查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镇(街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组成监理组,村内要邀请责任心强、了解相关建筑知识的村民组成村内质量监督小组,全方位、全过程严控工程质量。

项目推进督导实行周报制度和旬、月督查通报制度,各镇(街道)每周项目推进情况,按固定时间节点,以统一表格形式报送周报表,交通运输局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并根据汇总数据和实际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项目完工后,先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交(竣)工验收,按照有关法规、规范程序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整理汇总交(竣)工验收资料,建立“一村一档”(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街巷硬化前后对比照片、交(竣)工验收等);然后由县交通运输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对完工村庄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项目最终由县农村农村局、县住建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验收工作。

(五)强化资金管控。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交(竣)工验收情况拨付奖补资金。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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