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平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平阴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实施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济南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工作部署,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机制,切实提高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扎实推动平阴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9平方米以上,“10分钟健身圈”更加完善,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人以上,到2025年,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居全市上游水平。提高群众体育赛事项目影响力,打造1-2项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群众体育品牌赛事。
三、工作举措
(一)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城区着力推进体育主题公园、社会足球场和社会篮球场建设,将公园、景区、绿地、空置广场植入体育元素和功能,配套建设“骑行绿道”、“健身步道”、“健身路径”、“乒乓球健身广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设施。在镇(街)驻地扩大镇级健身中心的建设规模,提升运行质量,满足区域群众体育赛事需要,增强区域全民健身的辐射带动功能。在社区(村)新建、改扩建一批健身广场,满足驻社区(村居)群众的健身需求。到2025年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9平方米以上,建成规模档次较高的“10分钟健身圈”的目标。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环卫绿化中心、各镇(街道)。
(二)提高健身设施管理利用水平。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管理的评估督导,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引导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锻炼提供场地支持与服务。推动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有序向社会开放,提升开放服务质量。加强体育设施更新、维护与日常管理,提高场地设施的智能化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科学精准的健身服务和条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保障使用安全。对已经建成的场地设施进行改造升级。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三)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按照“大型示范、小型多样、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办赛工作思路,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以组织举办县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辐射带动社会力量举办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体育赛事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全年不间断”。支持各镇(街)发展推广地域性群众特色体育项目,形成“一镇一特色”的区域特色品牌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体育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着力推进县、镇(街)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社区(村、居)全民健身活动四级联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向基层社区延伸,组织举办社区运动会,开展小型多样的健身活动和比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供给主体。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四)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做足平阴县是黄河流入济南市第一站的地理优势文章,充分发挥洪范池镇的泉水、玫瑰镇玫瑰、东阿镇古城阿胶、孔村镇孔子文化等平阴县域特色自然资源优势,举办以女子马拉松、自行车为主的旅游休闲体育赛事;继续办好济南市“中国农民丰收节”趣味健身运动会,不断扩大赛事活动的区域影响力,提高平阴知名度、美誉度。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
(五)健全完善体育社会组织。认真执行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相关政策,大力引导、培育、扶持各类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发展,扩大体育社会组织规模和数量。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方式,加强规范管理,提高组织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县、镇、社区(村居)三级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系,推动体育组织网络向社区、农村延伸,发挥各级体育社会组织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到2025年,每万人拥有体育健身组织数量不少于10个。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等级结构,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健身俱乐部教练等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对社区体育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医务人员等人员的健身指导能力培训,向市民传授运动伤害防护、运动康复、运动营养、运动心理等专项化健身技能和业务知识,提高健身指导水平,助力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开展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指导,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方便掌握的健身方法,引导市民科学健身。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认证和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实名挂靠站点制度,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搭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体育服务的平台,逐步打造“人群覆盖面广、项目涵盖面全”的科学健身指导组织体系,提高科学健身指导率和市民满意度。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
(七)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积极拓展全民健身社会参与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扶持政策,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大学生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探索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开展寻找“最美全民健身社区、健身家庭、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志愿者、健身达人”等群众身边最美系列活动。
牵头部门:县文明办;责任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
(八)推进全民健身文化繁荣发展。加强全民健身文化阵地建设,将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全面融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赛事活动、组织建设和志愿服务等各项工作,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传承和推广县域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鼓励开辟健身指导、技能普及推广等专题专栏,引导群众增强科学健身意识。鼓励创作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科学健身指导书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街道)。
四、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一)推进体教融合发展。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完善政策保障,制定青少年体育发展保障标准。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开齐开足体育课,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培养终身运动习惯。确保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5小时,其中,中等强度及以上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至少掌握1项体育运动技能,到2025年,力争让每名中小学生掌握游泳技能。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推进校园足球普及提高。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业余训练网点建设。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超体重学生健康夏令营活动,鼓励开展青少年体育研学活动。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推动体医深度融合。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体卫融合试点工作。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居民健康体检范围,推广“运动处方”,构建县、镇(街)、社区(村居)运动促进健康管理服务模式。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三)促进体旅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县丰富的山、泉、湖、河资源禀赋,整合文化、旅游、赛事资源,深挖体育旅游潜能,依托旅游资源发展时尚休闲体育项目。加强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积极培育建设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引导旅游景区、景点等开发体育旅游项目。结合美丽乡村、齐鲁样板村建设,探索发展乡村健身休闲产业,打造全域体育旅游线路,建设“户外运动基地”和“运动休闲小镇”。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县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县、镇(街道)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主要工作议程,强化责任落实、统筹规划,完善教体部门牵头、政府多部门协同合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群体事业发展工作机制,推动重大任务的落实,统筹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县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二)强化扶持引导。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体育工作开展。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大力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场地设施建设,满足群众健身消费需求。运用市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鼓励企业支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完善体育用地标准,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保障重要公益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奖惩制度,促进工作落实。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三)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实现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
(四)强化组织实施。加强本实施计划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好本实施计划实施效果总体评估。
牵头部门:县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