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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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阴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1〕2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阴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平阴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夯实农机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遏制农机事故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省、市 “十四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省安委会《山东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有关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减少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逐步构建起“政府负责、部门齐抓、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为切实加强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工作的领导,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平阴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农机管理部门要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第2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第1号),严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检、驾驶员驾驶证的申办关口。建设农机驾驶员无纸化考试教室, 提升农机驾驶员考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修订和完善《重特大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以更好的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各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的积极作用,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职责、制度;摸清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做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好相关基础台账,切实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加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机事故预防工作。
3.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机构,协调指导本单位开展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年终安全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实行目标管理。
四、工作要求
开展好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是全县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好全省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的组织、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通过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平阴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
平阴县创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李培振 副县长
副组长:丁连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 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常庆军 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主任
荣永军 县农业农村二级主任科员
秦笃同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顺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兴锋 县交运局副局长
王 会 县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何 磊 县市场监管局四级主办
王维刚 县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荣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