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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清雪除冰工作预案》的通知
11370124004209020U/2022-3815685
公路、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平政办字〔2022〕2号
县政府办公室
2022-01-26
2022-01-27
有效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阴县清雪除冰工作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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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阴县清雪除冰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平阴县清雪除冰工作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阴县清雪除冰工作预案

 

为全面做好全县清雪除冰工作,保障雪后道路畅通和市容整洁,依据《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清除冰雪工作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和城市交通秩序井然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片包干相结合、专业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督导、属地落实、社会参与”的清雪体系,采取“机械化清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融雪剂防冰为辅”的作业方式,及时实施城区清雪除冰作业,努力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原则

全县清雪除冰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原则。县政府成立全县清雪除冰工作指挥部,指挥调度全县各级部门开展清雪除冰工作。根据天气预报情况,研判并启动全县清雪除冰应急响应。

(二)坚持街、镇主体责任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承担辖区清扫冰雪工作全面责任。

(三)坚持行业督导原则。财政、城管、住建、交运、水务、教体、民政、商务、公安交警、消防、气象、市场监管、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公路、环卫绿化、市政、供电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清扫冰雪相关工作。

(四)坚持社会参与原则。县城区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沿街经营性单位和市民群众,都要积极行动,全员参与清扫冰雪,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五)坚持生态环保原则。科学规范使用融雪剂,因地制宜,严格管控融雪剂使用,严禁使用非环保型融雪剂,采取市政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防护措施,不断提高清雪除冰工作成效。

三、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县政府成立县清雪除冰工作指挥部,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城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主任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各街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卫绿化管护中心,中心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启动应急响应、工作调度及现场督导工作。各街镇政府、相关县直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细化到个人,坚持雪日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应急响应预案;建立检查督导机制,加强组织调度,及时通报信息,形成组织有力、协同高效的清雪除冰组织架构。

(一)各街、镇为辖区内道路清雪除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道路清雪除冰方案制定、组织领导、发动宣传、物资保障和督导检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发动辖区内背街小巷、开放式住宅小区、沿街单位、商户及社区居民开展社会清雪工作。

(二)气象部门负责做好重要天气形势的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布降温、雪情等预警预报信息。

(三)环卫绿化部门负责行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城区主次道路行车道路面的清雪除冰工作。

(四)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暴雪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组织开展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五)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冰雪天气交通管理和疏导,组织排除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并根据路况对陡坡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或限速行驶。并对重点路段、陡坡路段采取应急管制措施。

(六)消防部门在确保日常消防需求的基础上,开放部分消火栓作为临时采水点,供机械化清雪车就近、快速采水。

(七)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单位做好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冰雪天气安全防护工作;房管中心负责督导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落实清雪除冰工作。

(八)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国道、省道的清雪除冰工作;督促做好县道、乡道、市政施工道路和交通建设工地的清雪除冰工作。

(九)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做好校区及门前道路的清雪除冰工作,根据雪情及时调整上学、放学时间。

(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农贸市场管理部门落实市场周边及出入口的清雪除冰工作。

(十一)民政部门负责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急难群众的救助安置等工作。

(十二)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督促所辖干休所、烈士陵园、荣军院等单位做好各自清雪除冰工作。

(十三)供电部门负责做好冰雪天气电力供应与保障工作。

(十四)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融雪清雪所需资金。

(十五)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清雪工作进展情况,普及群众防护知识,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营造社会积极共同参与清雪除冰浓厚氛围。

(十六)文明办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做好单位内外、出入口等区域的清雪除冰工作;按照城管部门门前五包任务分解表,组织全县各部门配合做好包路段清雪工作,将清雪除冰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指标。

(十七)其他部门根据行业职责,安排各自冬季清雪除冰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天气预判。

气象部门负责提前发布天气预报,向社会进行公布,及时预判降雪量、分布情况等气象信息,提供给清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考使用。对气温、降雪量等天气变化情况进行准确、及时的信息告知。

(二)应急响应。

1、预警等级划分: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市气象局降雪天气预报情况,确定雪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IV级(小雪)、III级(中雪)、II级(大雪)、I级(暴雪)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2、应急响应启动:全县清雪除冰应急响应采取街、镇联动启动机制,县级启动后,街、镇和行业根据区域雪情相应启动。

IV级响应:接到蓝色预警,由县清雪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各清雪除冰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进入清雪除冰临战状态,人员、车辆全部到位。

III级响应:接到黄色预警,由县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副总指挥决定启动。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级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加强检查巡视,并按预案组织实施清雪除冰。

II级响应:接到橙色预警,由县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指挥部人员全部到岗。县清雪指挥部以及各街镇、各成员单位指挥部组织动员本辖区、本行业所有单位、辖区居民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清雪除冰工作。

I级响应:接到红色预警,由县清雪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联系部队、武警官兵协助清雪除冰工作。重大雪情灾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应急发布:县清雪除冰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各街、镇及成员单位发布应急响应级别。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信息。

4、应急解除:县清雪除冰工作指挥部根据雪情控制程度,确定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各街镇、各成员单位、社会传达应急解除信息。

(三)物资储备。

县、街镇两级环卫部门应充分发挥专业清雪队伍优势,购置先进充足的撒布机、滚刷车、推雪车、装载机等清雪设备,雪前进行全面检修,保障正常运行。各部门、单位及时补充发放铁锨、大扫把、推雪铲等清雪物资到清雪一线。

各街镇(办事处)政府、社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商户、物业公司应购置数量充足的大扫把、铁锨、推雪板等清雪物资,切实保障清雪任务有效落实。根据降雪情况,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将清雪物资及时、规范地摆放至单元门前、甬道两侧等区域,并引导市民积极使用。

(四)规范清雪。

清雪顺序:专业化清雪按照“先主后次、先内后外、先陡后平、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原则,切实提升主次道路行车道及人行道、桥、汽车站、公交站点、学校、医院等涉及民生区域周边的清雪效率。

各街镇(办事处)政府、社区、村委会以及各责任单位同步开展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封闭式小区、沿街单位及经营商铺等区域的清雪除冰工作。

(五)绿植及市政设施保护。

1、清雪机械设备作业时应与路沿石、道路绿化带、交警及市政设施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道路设施设备损坏,做到安全与文明作业。

2、严禁将干撒、喷洒过融雪剂的积雪堆积在绿化带和树穴内,避免对植物造成伤害。

(六)全民参与。

1、县城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以及文明单位应在各自的市容环境责任区内,义务参加清雪除冰工作。县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具体巡查督导。

2、各沿街单位及商户严格落实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制,自觉落实“各扫门前雪”义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协同市民志愿者负责宣传发动,督导协助,并组织工作人员参与辖区清雪除冰工作。各街道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巡查督导。

3、开放式小区由各社区办事处协调楼长、志愿者等共同发动居民群众参与楼下区域清雪工作。各街道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巡查督导。

4、属于物业管理的小区、写字楼等区域,由物业公司主动落实清雪除冰工作,并发动市民自愿参与清雪活动。住建部门、房管中心负责督导物业公司落实清雪责任,及时整改问题。同时根据12345市民投诉、各级物管委上报的清雪情况,对多次责任落实不到的物业公司纳入全县物业管理诚信体系。

5、城管部门、宣传部门、文明办分别负责发放市民倡议书、媒体宣传报道、组织志愿者等方式,积极发动市民群众在居民楼下、小区出入口及背街小巷、人行道等区域开展自愿扫雪除冰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七)督导检查。

1、县级联合督导。县清雪除冰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城管、交警、住建、交运、环卫绿化、督察室等部门组成现场检查组,对全县各责任单位清雪情况、各街镇社会清雪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形成专报报送县委县政府。

2、各街、镇巡查督导。各街镇清雪除冰工作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辖区清雪除冰工作自查自纠,对清雪工作推进慢、效果差的进行及时整改,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应立即启动问责程序。

3、落实执法保障。城管执法部门应对拒不履行清雪除冰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劝导与限期整改。

4、实行曝光奖惩。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及时通报清雪除冰不及时的路段和单位,表扬行动积极的企事业单位及门前经营业户,动员社会更多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清雪除冰活动。对清雪除冰工作中行动迅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所辖区域由各级政府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5、建立文明考核机制。文明办将清雪除冰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对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清雪督导情况,通报县文明办等部门参考使用,切实督促文明单位有效落实清雪除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把清雪除冰工作作为冬季期间重要工作,建立专门的组织指挥体系,克服麻痹大意和推诿塞责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清雪除冰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雪情就是命令”的意识,从大局出发,从细处着手,精心组织,搞好动员,形成人人参与清雪工作的良好局面,为市民提供良好的雪后出行环境。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镇和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清雪除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区域。要将清雪作业费用纳入年度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清雪设备、物资储备齐全。每年11月中旬前,专业作业单位要完成现有清雪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各办事处、社区、责任区单位应完成必要清雪物资的储备与补充,确保清雪除冰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促进落实。县级督导组加强对各街镇清雪工作的检查督导,各街镇和相关责任单位完善检查督导机制,全程督导本辖区、各行业内的清雪除冰工作。各街镇 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坚持一线组织、指挥、调度,及时掌握现场情况,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降雪期间,各街镇和相关责任单位要于每日8时前将清雪除冰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清雪除冰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镇、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电视新闻、报刊杂志及APP推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倡导“各扫门前雪”,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浓厚社会清雪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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