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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阴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11370124004209020U/2020-3815088
减灾救济
平政办字〔2020〕18号
县政府办公室
2020-05-25
2020-05-26
有效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平阴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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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平阴县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平政办字〔2020〕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力量,有效应对新时代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平阴县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减灾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减灾委组成人员   

           主      任:王秀成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主任:范嘉池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  主  任:姜爱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开利  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宋  勇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陈明水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赵  利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保良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赵长征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魏  涛  县公安局政委

卞  伟  县民政局局长

丁士峰  县财政局局长

于现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吉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明国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陈  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子春  县水务局局长

丁连宁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洪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陶庆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建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传资  县统计局局长

葛传荣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苏泽林  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局长

孙清军  县环卫绿化中心主任

郝传静  县气象局局长

尹逊海  县黄河河务局局长

郑婷婷  团县委副书记

牛善伟  县科协主席

宋庆常  县红十字会会长

张  波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邱茂光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怀其滨  联通平阴分公司总经理

路  明  移动平阴分公司总经理

潘令宜  电信平阴分公司总经理

县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日常工作。宋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今后,县减灾委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二、县减灾委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县减灾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县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法规制度,研究决定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指导各街镇和县直各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县减灾委办公室承担县减灾委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县减灾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县减灾委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县减灾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减灾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制度;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全县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挥各类应急队伍,组织应急救援,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负责制定县城抗震防灾规划。

2.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督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灾减灾项目,按建设程序组织防灾减灾救灾项目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积极争取救灾应急补助上级预算内投资,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建设;负责组织和协调粮油应急储备和供应加工企业参加救灾工作,保障灾区粮食供应;负责督促协调相关行业企业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4.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教育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正常教学秩序;负责统计报告全县教育部门受灾情况;牵头做好学校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5.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负责指导灾区工业企业抢险救灾、停工停产、因灾毁损厂房等灾后恢复重建、复工复产等工作;协调做好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应急保障;负责统计报告全县工业受灾情况;负责指导商业企业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组织协调商业企业参加抢险救援;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灾区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县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做好道路交通疏导工作,确保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依法打击灾区盗抢现象,查处制造网络谣言等违法违规人员;负责灾区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7.县民政局:负责依法对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各街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依法组织开展社会慈善募捐,管理、接收并分配慈善捐赠款物,倡议社会组织参与抢险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重大灾害因灾死亡人员的遗体善后工作。

8.县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防灾减灾救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管理和拨付。

9.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指导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临灾避险演练;承担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工作;参与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防沙治沙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承担减少、控制县内沙尘暴灾害源等方面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等工作;协助做好林业灾情统计工作。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灾区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开展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作。

11.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保洁应急事件处理。组织、指导辖区内公共绿地、风景林地、街道绿地、防护绿地的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检疫等工作。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灾害风险地区道路、桥梁进行抗灾设计和规划;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灾民疏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运输的通行路线抢通工作;协调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组织提供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统计报告全县道路交通因灾毁损情况。

13.县水务局: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涝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和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防洪应急度汛及水毁工程修复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全县水利基础设施因灾毁损情况;为全县防汛抗旱提供水文、水资源技术支持,承担暴雨洪水与旱涝灾害调查;负责治理水土流失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14.县农业农村局: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灾害。

15.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规划推进全县灾害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旅游景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协助建设旅游景点应急避难场所;协调相关部门保障灾区广播、电视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损毁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工作。

1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开展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预防控制因灾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流行;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负责统计报告全县卫生健康领域受灾情况;负责卫生健康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17.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提供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负责救灾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灾区市场经营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18.县统计局:协助建立完善灾情统计制度,配合做好灾情数据分析、评估、汇总工作。

19.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指导灾区落实医疗保障政策,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20.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指导、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牵头组织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1.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对策与建议;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22.县黄河河务局:对黄河洪水进行检测预报,掌握黄河防汛动态,对重大险情抢护、蓄滞洪区运用等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拟订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负责编制辖区内防御黄河洪水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负责管辖范围内应急度汛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项目规划及实施;参与黄河防汛抢险。

23.团县委:负责支持引导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24.县科协:引导科技工作者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为灾害预防和救助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25.县红十字会:协助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组织协调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装备设施、志愿者等参与抢险救灾和现场救护工作;依法开展社会募捐,管理、接收、分发捐助款物,及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

26.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参加灾害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及演练。

27.国网平阴供电公司: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维护和毁损设施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28.联通、电信、移动平阴分公司:负责开展抢险救灾通信的应急保障和灾后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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