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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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平政办字〔2019〕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和《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19〕6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平阴县2019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表》,并提出以下具体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镇(街道)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牵头部门(单位)要建立年度“放管服”改革进展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
二、稳步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相关配合单位要认真对照《平阴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重在抓细抓常抓长,以“事不过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做到为民服务“应办尽办”、“应办快办”,只说“怎么办”、杜绝“不能办”,让服务更给力、更精准,真正当好“店小二”“守夜人”。各牵头部门必须主抓主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担当、讲奉献,建立部门协同机制,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形成抓改革促创新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社会评价,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客观反映“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状况,增强政府改革自我强化功能。强化考核监督,加大推进力度,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确保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
附件:平阴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表
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
附件
平阴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表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一、进一步简政放权 | ||||
1、对现有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论证,按照权限规定推动简政放权。 | 县职能办 | 县有关部门 | 加强与县有关部门对接,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及时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取消下放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等事项;根据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论证情况,对现有县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论证,按照权限规定推动简政放权工作。 | |
2、组织修订公布县级权责清单,清单外许可事项一律视作违规审批。 | 县委编办 | 县有关部门 | 及时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要求,组织、指导相关部门编制新版的县级权责清单;对县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权责清单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出现清单外审批。 | |
3、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 | 县职能办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加强监督考核。 | |
4、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投资促进局 |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 |
5、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民航、铁路等领域。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镇 | 在民航、铁路、公路、电信等领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积极与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作,主动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快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6、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 | 县财政局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项目库基础上,加大对符合规定的PPP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各级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加快项目进度。 | |
7、招投标领域整治。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 |
8、“证照分离”改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 | 在全县范围内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逐一制定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或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办法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按时向社会公开。要按照涉企许可证全覆盖的要求,尽快梳理形成市级设定的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 |
9、简化优化企业注销业务流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全面梳理企业注销各环节办理事项,研究提出疏解“堵点”、优化流程的改革措施,落实国家统一的企业注销操作指南,破解企业注销难题。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未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探索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制定同步注销社保登记的业务流程,结合核心三版系统实现同步注销社保登记。 | |
10、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按照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放宽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进一步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强化事后监管,加强部门间协同。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11、适时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工作试点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对于提供虚假住所的失联企业和冒用他人身份证虚假注册、利用简易注销程序逃废债务的违法失信企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通过完善企业撤销登记程序等探索特殊市场主体的强制出清制度。 | |
12、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注销业务协同。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税务局 |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的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在公告期届满次日提出异议。 | |
1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创新创业。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街镇 |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担保贷款资金帮扶力度,提高贷款额度,按规定给予贴息;上报年度创业培训计划。依托辖县创业学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
14、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 建立“政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对合作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产生风险给予补偿。对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给予适当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和奖励。积极推进“银税互动”,推广“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应用,鼓励商业银行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 ||
15、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对辖县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16、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根据国家公布的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落实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根据国家出台的指导地方开展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文件,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大幅压缩投资项目落地时间。 | |
17、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 | 根据国家和省、市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工作安排,2019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 |
18、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各街镇 | 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推动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同时,再提出一批优化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建议。开展全流程、全覆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转变管理方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措施,完善审批体系,努力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 |
19、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税务局、县房管中心 | 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全链条”一网通办业务办理流程,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不含在建工程抵押)1个工作日办结。政府统一组织的不动产登记不在5个工作日限时范围内。申请人补正时间、非公证继承核查时间以及不动产登记公告时间不计入登记办理时间。首次登记及界址发生变化的变更、转移登记申请应在受理前完成权籍调查落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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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20、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条款的内容。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 | 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条款的内容。 | |
21、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县财政局 | 县有关各部门,各街镇 |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和相关规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采购活动组织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强化需求论证,严把采购文件制定关,不得以地域等条件设置本地壁垒或进行指定性、倾向性采购。在项目评审中,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要客观公正评审,不得现场发表倾向性言论、实施倾向性评审。保持供应商投诉渠道畅通,切实维护好供应商合法权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
22、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 县税务局 | 认真落实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 | ||
23、取消备案流程。 | 县税务局 | 取消备案流程。全面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流程和备案资料报送,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 ||
24、深化税制改革,推行网上办税。 | 县税务局 | 为企业提供网上申报服务,实现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缩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 ||
25、深化税制改革,做好税收宣传辅导。 | 县税务局 | 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应用辅导,针对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和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等减负措施,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渠道加强政策应用辅导。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26、加强依法治税,构建快速响应机制。 | 县税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 结合“百城会战”动员暨“双打”两年专项行动,针对虚开企业“快速成立、快速开票、快速走逃或者注销”和存活时间一般较短的特点,严格企业注册审核把关,规范中介代办机构,推进实名办税,构建快速分析、快速立案、快速检查、快速反馈的反应机制。 | |
27、加强依法治税,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 | 县税务局 | 坚持“正向打、反向促、侧向扶”的原则,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税法,提高纳税遵从度。 | ||
28、加强依法治税,规范行使征税自由裁量权。 | 县税务局 | 规范征税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税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山东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提高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质量和水平。 | ||
29、规范涉企保证金。 |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局、县交运局 |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山东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 |
30、加强辖县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发生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 ||
31、落实国家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 |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 | 落实上级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的具体方案。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32、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交接工作。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县税务局 |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积极稳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并密切关注国家有关减费降率相关政策,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落实国家和省降低社保费率相关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 |
33、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 县财政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并对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公示和动态更新。 | |
34、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民政局 |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 |
35、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对城乡建设、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 ||
36、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政策,公布货车“三检合一”检验检测机构名单,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 |
37、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 | 县公安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查处整治公章刻制领域行政垄断案件,严禁指定公章刻制企业,纠正和制止垄断经营、强制换章、不合理收费等现象。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38、检查公共服务行业领域收费情况。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按照国家和省安排,检查教育、医疗、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领域收费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收费项目取消后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越权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发现问题要严肃整改问责。 | |
39、整治“红顶中介”。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降低收费标准,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取消后由中介机构和部门下属单位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 | |
40、涉企收费项目专项督查。 | 县财政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开展一次涉企收费项目专项督查,整顿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行为。 | |
41、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健全投诉查处机制。 | 县民政局 | 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纠正不合理收费和强制培训等行为,并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对涉企收费问题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及时列入活动异常或严重失信名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建立收费信息主动公开长效机制。 | |
42、审批过程中技术服务纳入预算。 | 县财政局 | 对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后,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所需费用列入部门预算。对涉及公共安全、需要实行强制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等,由财政承担相关中介服务费用。对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子政务平台等项目,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按规定需政府承担的维护费用由财政予以保障。 | ||
43、简化水气暖报装。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 | 县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琦泉热电 | 聚焦群众和企业关注的政务服务事项特别是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服务事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指导和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研究出台具体落实方案,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间、降低收费。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44、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县供电公司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电价改革要求,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全面清理规范电网企业在输配电价之外的收费项目,取消临时接电费,及时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接电费。按要求完成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任务,召开电价政策提醒告诫会议,宣传解读电价政策,确保电价执行到位。贯彻落实采暖型背压燃煤机组两部制电价,选定背压试点机组。 | |
二、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
4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有关部门 |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在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适合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覆盖、保障安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夯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完善配套政策,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 |
46、规范认证行业发展。 | 县市场监管局 | 认真落实上级认证制度改革要求,规范认证行业发展,通过质量认证和监管、完善标准规范等,促进企业提品质、创品牌,让群众放心消费。 | ||
47、“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有关部门 | 落实国家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试点工作;2019年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及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 |
48、将涉及举报投诉的检验检测机构,经查证属实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对涉及举报投诉的检验检测机构,经查证属实后全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重点监督,并督促其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49、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 | 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县有关部门、各镇街 |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查处机制,加快生态环境信访法治化建设,细化依法分类处置信访问题清单,加大查处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 |
50、“互联网+监管”建设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有关部门 | 配合市政府办公厅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推广使用,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 |
51、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无证查处工作。 | 县市场监管局 | 重点围绕儿童用品、电线电缆、消防产品、家用电器、灯具、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加强监管与查处。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对认证机构和相关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 | ||
52、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试点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等。 | ||
53、落实国家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国家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 | |
54、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以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为重点,全面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本领域制定联合惩戒行动计划和实施细则,查询使用我市联合奖惩系统,或将红黑名单数据库嵌入本行业、本领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系统,有力推动各领域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实施。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55、监管信息共享。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政府办公室、县有关部门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配合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平台的对接,充分发挥平台功能,提高平台应用率。配合完善我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平台与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功能,实现涉企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 | |
56、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有关部门 | 落实国家《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 | |
57、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按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规划部署,对因政府责任导致的承诺未履行案件进行清理,对没有执行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按规定追责问责。 | |
58、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落实国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 |
59、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 县有关部门,各街镇 | 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 ||
60、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采用 “一刀切”关停企业的做法。 | 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 | 各街镇 | 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采用“一刀切”关停企业的做法,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对简单“一刀切”行为严肃追责。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61、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 | 县司法局 | 县有关部门 | 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严格执行《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69号),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 | |
62、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 县财政局 | 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实施整改和问责。 | ||
63、落实国家对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 落实国家对网购等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实施办法;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商标权、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以及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 |
64、落实国家“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 | 县市场监管局 | 落实国家“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引导电商平台运用“互联网+”高效处理侵权假冒投诉,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推进线上信息共享、办案咨询、案件协查。 | ||
65、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援助。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协助企业依托济南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开展相关咨询。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三、优化政务服务 | ||||
66、梳理应进厅实施的事项目录清单和“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等有关部门,各街镇 | 按照以省为单位公布各级政府“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的要求,梳理应进厅实施的事项目录清单和“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同步制定应进未进事项进厅工作方案和进厅事项“一窗受理”工作方案,并落实全省标准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 | |
67、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 | 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2019年要统一事项办理标准。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并纳入相关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 |
68、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清单、服务指南。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标市局,组织、指导相关部门编制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 | |
69、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托国家和省职工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流程网上办理,同城通办。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7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 | 县司法局 | 县有关部门,各镇街 | 建立证明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除清单之外不得索要其他证明。加快公证机构与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工作。 | |
71、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研发平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研发平台。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扎实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新增一批市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 |
72、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人社局、各镇街、经济开发区 | 指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企业建设众创空间。 | |
73、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 | 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创业创新型企业健康发展。 | |
7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充分发挥培训促就业创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 | ||
75、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加强互联网医院管理。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76、完善各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 县卫生健康局 | 按照省、市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20年底推动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 | ||
77、全面改善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 | 县教育和 体育局
| 全面改善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实施教育城域网升级工程,加快中小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深化“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普及应用,逐步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 | ||
78、推进跨地县、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有关部门 | 按照上级部署,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普遍开展共享应用,并确保无重大信息安全事故发生。 | |
79、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有关部门 | 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保密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完善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保护措施。 | |
80、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2019年年底前完成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生成和网上推送工作。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8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 |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 | 根据国家制定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 | |
82、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 | 县投资促进局 | 各街镇 | 建立健全外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问题。 | |
四、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 | ||||
83、做好外资资金的申报及兑现工作。 | 县投资促进局 | 县财政局 | 做好外资奖励资金的申报及兑付工作。 | |
84、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推动项目尽快落地。 | 县发展和 改革局 | 县投资促进局、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等有关部门,各街镇 | 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征管办法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 |
任务编号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工作措施 | 完成情况 |
85、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 县财政局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
| 严格执行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从鼓励类外资项目扩大至所有禁止项目和领域的要求。 | |
86、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落实操作文件。 | 县税务局 | 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操作文件,简并退税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保持外贸稳定增长。 | ||
87、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 县税务局 | 加强部门间合作,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进一步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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