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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孝直镇李庄村等二十七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有关事宜的批复
11370124004209020U/2021-4656509
政府办事机构
平政字〔2021〕3号
县政府办公室
2021-03-12
2021-03-12
有效

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孝直镇李庄村等二十七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有关事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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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孝直镇李庄村等二十七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

有关事宜的批复

 平政字〔2021〕3号


孝直镇人民政府:

孝直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李庄村等27个行政村建制设立中联村等6个村民委员会的请示》(孝政报〔2021〕12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李庄、大兴、后兴、张小山、许小山、焦庄6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以其区域合并为中联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在孝直镇孝直办事处二楼。

二、同意撤销凤凰庄、赵桥、张屯、张庄、张沟、大天宫、小天宫7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以其区域合并为翔鸾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在原大天宫村“两委”办公室。

三、同意撤销罗圈崖、薄庄2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以其区域合并为平安寨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在原薄庄村“两委”办公室。

四、同意撤销前店子、后店子、刘所、沙岭、二虎庙、龙洼6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以其区域合并为店子新村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在原店子乡政府办公楼。

五、同意撤销丁屯、盛屯、夏庄、东江庄4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以其区域合并为东胜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在原丁屯社区办公楼。

六、同意撤销焦柳沟、王柳沟2个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以其区域合并为焦柳沟行政村及村民委员会,办公场所设在原焦柳沟村“两委”办公室。

请你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和集体资产处置管理等工作,确保行政村调整工作顺利完成,确保社会稳定。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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