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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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的通知
平政字〔2020〕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阴经济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和我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将县政府相关部门行使的180项行政权力事项(《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内划转事项122项,已划转101项,未划转21项;《山东省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外划转事项58项,已全部划转)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现将《县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划转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研究确定后另行印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整体政府意识,服从工作全局,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支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对接,确保工作推进过程中各项审批和服务衔接顺畅,切实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附件:平阴县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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