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车改拟取消车辆流拍处置意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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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事业单位车改拟取消车辆流拍处置意见的批复
平政字〔2019〕2号
县车改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平阴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车改拟取消车辆流拍处置意见的请示》(平车改字[201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县事业单位车改申请处置车辆55辆,其中20辆已按程序进行报废;35辆符合拍卖条件,公开拍卖成交27辆,拍卖价值342300元,流拍8辆。依据《济南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要求,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同意对8辆流拍车辆进行重新进行评估再行拍卖,仍流拍即做报废处理。
请县车改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切实加强公车改革车辆处置收入监管,及时组织公开拍卖取消车辆,处置取消车辆所得收入。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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