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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建济南正青春服装有限公司的批复
11370124004209020U/2019-4656499
国有资产监管
平政字〔2019〕18号
平阴县政府
2019-06-18
2019-06-19
有效

平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建济南正青春服装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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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建

济南正青春服装有限公司的批复

平政字〔2019〕18号

 

县财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财政局《关于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建济南正青春服装有限公司的请示》(平财国资[2019]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建济南正青春服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设备出资25万元;货币出资25万,由平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司的设立工作,规范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等事宜。


                              平阴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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