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支撑《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落实落地,由平阴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平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月20日至 2023年2月20日
意见反馈方式:
互联网平台 :平阴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pingyin.gov.cn/
电子邮件:pygh0405@163.com
联系人:甲克非 余江波
联系电话::0531-87854181、0531-87854165
邮寄地址:山东省平阴县文化街1号,平阴县自然资源局
请在信件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平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平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20日
《平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创新,促进多规合一。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2023年施行)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施行)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施行)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10.《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1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印发)
1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
14.《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2019年印发)
15.《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通知》(鲁发﹝2019﹞20号)
16.《山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7.《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印发)
18.《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
19.《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印发)
20.国家、山东省、济南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政策文件。
三、出台目的
为了合理进行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推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治理,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省市对平阴工作的部署要求,支撑《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落实落地,编制本规划。
四、重要举措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平阴县行政辖区,分为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范围包括2个街道、6个镇,总面积约71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榆山街道、锦水街道及其玫瑰镇部分范围,总面积约105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发展定位:规划深度挖掘平阴资源和区位优势,打造世界玫瑰阿胶文化之都、黄河下游山水人居典范之城、省会济南辐射带动鲁西南战略支点。
(四)城市性质:济南都市圈门户节点,黄河下游先进智造、文旅康养、山水园林城市。
(五)空间格局:坚持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统筹开发与保护,统筹划定农业、生态、城镇三大主体功能区,规划形成“东城西画、北水南田”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总体格局、构建“两带三廊、一区三园”的生态安全格局、“双城共建、两翼齐飞”的近期城镇发展格局和“核心引领、双星聚力、两翼齐飞”的远期城镇发展格局。
(六)规划重点:规划编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高质量发展。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依托济南十字方针的“西兴”战略,聚力“核心引领、双星聚力、两翼齐飞”发展布局,形成“生态优先—区域协同—创新驱动—复合高效—乡村振兴—魅力彰显—品质提升”的规划重点内容框架。
一是生态优先,建立安全绿色山水格局。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自然保护地4处,包括1处自然保护区、1处自然公园和2处湿地公园。
二是区域协同,共建济南都市圈联动区。按照“北承南携、东联西纵”的区域发展战略,推动以平阴为核心,带动周边区域协同发展。促进生态、交通、产业、文化区域一体化。
三是创新驱动,培育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大现代农业,重点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构建典型的“二三一”模式。
四是复合高效,完善重大要素支撑体系。健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龄友好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不断完善公路交通体系,积极融入区域大交通,构建高效便捷的对外交通网络;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治理,完善城乡一体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五是乡村振兴,打造齐鲁样板独特风貌。明确乡村地区规划指引、保障三产融合发展空间、完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促进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六是魅力彰显,创建文旅康养特色名县。保护传承历史文化,构建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保单位”为主,结合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大力发展文旅康养,打造精品旅游环线,串联重要景区节点,创建国内一流文化康养旅游目的地。
七是品质提升,塑造宜居美好精致城区。更新老城综合服务片区、做优锦翠政务康养新区、做美滨湖文旅康养新区、升级西部产城融合片区,将平阴县建设成为一座城绿相融、水在城中、诗意栖居、文化传承的创新品质之城、山水人文之城、生态宜居之城。
(八)实施保障:通过不断完善规划传导体系、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和制定近期行动计划,保障规划落实落地。
五、起草过程
我县自2020年1月启动开展规划编制,由同圆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国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并邀请和联合同济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同时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步开展东部产业新城发展战略研究,确保了规划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2020年5月,向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汇报了规划编制思路;2020年8月,向县委县府专题汇报,获高度认可;组织召开了30余次座谈会、协调会、对接会等,2020年7月和2022年9月,分别组织了专家咨询会;2021年8月25日,迎接了自然资源部“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组现场调研, 2021年10月29日,作为济南市区县唯一代表参加自然资源部调研组座谈会,汇报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存在的矛盾问题和建议,我县的做法建议得到自然资源部、省市专家和领导充分认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不断征求镇街和相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并做了完善修改。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2月10日经市局、县委县政府审查通过。
关于《平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相关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05号)、《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效率,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创新,促进多规合一,平阴县自然资源局启动编制了《平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月20日--2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市民意见建议3条,主要是修建城区道路和矿山开采问题。经研究分析,该问题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我局将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同时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规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平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