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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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医院信息,提高医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医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平阴县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程序》。
一、公开原则
(一)始终坚持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满意高于一切的服务宗旨。
(二)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规经营的原则,依法公开医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医院简介、科室及人员简介。
2.医疗服务信息(门急诊就诊流程、医院简介)。
3.医疗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及流程。
4.各类便民措施等。
5.医疗服务中应预先告知患者的相关信息。
6.医院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不予公开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申请方式、公开程序及公开时限
(一)公开方式
1.院内设立信息公开栏、党务公开栏、院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导医查询和医院官网。
2.公告和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3.病员告知书。
4.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二)公开程序
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或补正,申请人未更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医院申请获取同一信息的,医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
7.按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原则;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医院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8.如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征得第三方同意。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部门及咨询电话
医院办公室(党政办)0531-87871205、监督服务电话:0531-87880237
五、执行时间
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施行。
平阴县中医医院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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