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水务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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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树立良好的水利行业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省市县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县水务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展现水务良好形象。
二、公开原则
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及国家秘密、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和公共安全,涉及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法定不公开事项外,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相关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全面加强水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机构职能。根据三定方案,将局业务职责、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责任科室:政工科)
(二)履职依据。及时准确公开部门文件制定及落实情况、相关政策解读等信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责任科室:宣传科、相关业务科室)
(三)在重大决策、重大民生事项方面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公开水务领域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相关进展情况,对照县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及时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责任科室:宣传科、相关业务科室)
(四)规划计划。将专项发展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及时公开。(责任科室:宣传科、相关业务科室)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以及总体吸收采纳情况依法公开。(责任科室:宣传科、相关业务科室)
(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建设、饮水安全、行政执法、河湖长制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工作实际,项目建设、河湖长制相关信息实时公开,饮水安全水质检测报告按照月度、季度定期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责任科室:宣传科、相关业务科室)
(七)其他法定信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会议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八)依申请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地址、电话、信箱等信息准确,保障渠道畅通。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严格申请、受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明确责任和要求,提升办理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切实提高回复质量,提升回复效率,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窗口。充分认识做好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落实各项工作,提升水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加强组织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三)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国家及省市县工作要求,聚焦公开要点,根据工作实际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具体责任,持续做好水务领域重点任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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