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新增申报及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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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为实施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就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新增申报及动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新增申报
(一)入库服务主体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主体能力;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入库流程
(1)主体申请
具备相应资格并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意愿的主体,向所在镇(街道)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平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 (附件1) ;
3、证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专业服务设备如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植保设备合格证复印件、飞手操作证复印件、农机驾驶证复印件等);
4、服务主体获得的相关荣誉,如:县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等。
(2)镇街推荐
镇(街道)对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按照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推荐服务主体,填报《平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镇级推荐汇总表》(附件2),附件1、2加盖公章后于9月28日前一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服务科。
(3)县级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镇街推荐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管理。
二、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动态管理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落实《平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用管理和白名单制度》,对于在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县级名录库,五年内取消其承担项目任务资格。对于已注销的各类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县级名录库。各镇街对照以前纳入的《平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主体名单》(附件3),逐一进行排查,填写建议清出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情况说明(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服务科。2025年新增入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与经排查后保留的服务主体共同构成平阴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是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基础性工作,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建设,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摸清辖区内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底数,实现择优推荐、应报尽报。
(二)强化动态监测。各镇(街道)要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跟踪问效和协调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涉及服务主体法人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注销登记等重大事项。
(三)做好信息公示。按照上级要求做好主体名录库入库条件、2025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附件:1、《平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申报表》
2、《平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镇级推荐汇总表》
3、平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主体名单
4、建议清出社会化服务主体县级名录库情况说明
附件2:平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镇级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平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主体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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