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 事项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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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
二、执法依据
《行政许可法》《公路法》《航道法》《渔业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三、实施部门
平阴县交通运输局。
四、办理条件
符合《行政许可法》《公路法》《航道法》《渔业法》《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条件。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审查(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
六、办理期限
20日。
七、行政执法决定送达
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当事人。
八、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义务: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九、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平阴县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
联系电话:0531-87883696
(二)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十、监督方式
电话:0531-83108900
十一、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点:平阴县交通运输局(平阴县振兴街63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办公电话:0531-83108900
十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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