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县委、县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着力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居民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7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405.2元,同比增加680.7元,增长14.4%。
一、农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成为全县农民增收主力
2007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2000.9元,同比增加354.4元,增长21.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7%,所占比重比2006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的增加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52.1%,成为全县农民增收的主力。
(一)外出从业收入增长较快。2007年,农民外出务工纯收入人均731.5元,同比增加171.2元,增长30.6%。快速增长的原因是:近年来,农民工用工形式得到了很大的规范,各种保障措施逐步完善,拖欠工资的现象有所减少。同时劳务报酬不断提高,劳工工资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
(二)非企业组织收入增幅较大。2007年,农民人均在非企业组织中得到的收入为409.4元,同比增加85.1元,增长26.2%。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县乡村教师工资大幅提高。全县实行工资套改以来,乡村教师工资与县直教师工资逐渐拉平,2007年全县乡村教师每人每月平均增加的工资在400元左右。
(三)本地收入稳定增长。2007年,农民从本地务工得到的收入人均860.1元,同比增加98.2元,增长12.9%。快速增长的原因是:近年来我县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大,民营企业发展较快,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民从本地务工得到的收入不断提高。
二、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稳定增长,仍是农民收入的主体
2007年,全县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191元,同比增加293.2元,增长10.1%,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9%。
(一)农民从一产得到的纯收入稳定增长。2007年,全县农民从第一产业中得到的纯收入人均2210.4元,同比增加110.4元,增长5.3%,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40.9%。其中,农民从农业得到的纯收入人均1753.4元,同比减少78.5元,下降4.3%。从林业得到的纯收入人均56.6元,同比增加29.2元,增长106.6%;从牧业得到的纯收入人均400.4元,同比增加159.8元,增长66.4%。从一产收入结构来看,牧业纯收入的增加对一产收入增加的贡献最大。牧业纯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是2007年以来畜禽产品价格持续大幅攀升。羊平均价格10.9元/公斤,同比增长29.6%;肉牛平均价格11.6元/公斤,同比增长28%;鸡蛋6.6元/公斤,同比增长20%,
(二)农民从二、三产业得到的纯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全县农民从二三产业中得到的纯收入人均980.7元,同比增加182.7元,增长22.9%。其中:建筑业纯收入人均287.1元,同比增加19.2元,增长7.2%;交通运输邮电业人均纯收入396.8元,同比增加22.1元,增长5.9%;社会服务业人均纯收入119.8元,同比增加73.1元,增长156.7%。
三、农民财产性纯收入大幅增长
2007年,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111.9元,同比增加46.1元,增长70%。其中:土地征用补偿人均30.7元,同比增加17.7元,增长135.8%,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济荷高速占地青苗补偿所致。租金纯收入人均48.1元,同比增加13.1元,增长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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