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安城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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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照医院统一安排,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防治的工作原则。
三、日常工作措施
1、由传染病管理人员对突发性传染病实施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3、办公室负责全院各科室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与各业务科室的承上启下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并受命于领导小组的决定,对外发布新闻.
四、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
由院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机构成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1)成立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孙富军
副组长:尹逊贤
成员:朱世友、付桂红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院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部署传染病应急各项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评估、总结报告。
2)成立传染病救治专家小组
组长:刘航航
成员:付桂红、赵师范、张伟
专家组职责:对本社区发生的重大传染病进行诊断、救治;必要时可通过中心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所做出的临床诊断报领导小组,经同意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
五、应急反应
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论证.
5、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健全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凡涉及重大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医生和个人立即抱院领导小组,有责任报告人报告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类及乙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任何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授权后对外发布,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随意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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