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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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ingyin.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领取。或者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400,联系电话:0531-8771188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政务公开相关法规、规章;以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规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公开本部门退役军人优抚褒扬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双拥、军休、光荣院、烈士陵园等服务事项以及相关的市民热线、信访事项等业务。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招公选、职称评定等情况。。
6、财务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招标、专项经费等信息等。
7、社会监督
主要包括:听证会、审计结果、监督投诉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2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n.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63e375991828263b571/)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地址:锦东大街37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pingyin.gov.cn/gongkai/site_pingyinxianxtyjrswjs/?open=zfxxgkz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地址: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咨询电话:0531-87711887,开放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3、平阴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pingyin.gov.cn/gongkai/channel_6389a63e375991828263b571/)。
赠阅范围:免费赠阅到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委员会,以及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
赠阅点地址:
县政务服务大厅:平阴县茂昌银座D座19层;咨询电话:0531-87854123;开放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
县图书馆:平阴县榆山路54号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联系方式:0531-87668778,15954122735;查阅服务时间:周二至周五8:30—17:30
4、“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gh_82ac5b342c57)及其他互联网新媒体。
5、本机关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工作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平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https://zwfw.sd.gov.cn/JIS/front/login.do?uuid=JaSLfBangfAJ&gotourl=aHR0cDovL3d3dy5qaW5hbi5nb3YuY24vamFjdC9mcm9udC9zZW5kYmFjay5kbz9zeXNpZD0yNjQ=)。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市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
邮政编码:250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7711887 传真:0531-87711887
电子信箱:jntypyx@jn.shandong.cn
(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 邮政编码:250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1-87711887 传真:0531-87711887
电子信箱:jntypyx@jn.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平阴县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平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平阴县府前街35号
邮政编码:250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7883900
传真电话:0531-87883904
(二)救济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平阴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平阴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平阴县榆山路中段茂昌银座D座17层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87883696
邮政编码:250400
(2)行政诉讼机关:有管辖权的平阴县人民法院(地址: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市中区人民法院(地址: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槐荫区人民法院(地址:槐荫区经六路978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地址: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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