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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1370124004526464L/2018-5317118
县统计局
2018-06-20

2015年平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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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综合

  经济稳定运行。初步核算,2015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26.7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1.56亿元,同比增长3.9%,对经济增长贡献率4.5%,拉动GDP增长0.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26.53亿元,同比增长7.7%,对经济增长贡献率62.4%,拉动GDP增长5.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68.91亿元,同比增长12.9%,对经济增长贡献率33.1%,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经济结构调整稳步进行。三次产业比例由上年的14.5:56.9:28.6调整为13.9:55.7:30.4。

  人口数量略减。全县年末户籍总人口达37.37万人,同比下降0.1%。全县人口出生率9.68‰,死亡率7.45‰,人口自然增长率2.23‰。全县男女性别比为100.5:100。

二、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财税收支平稳增长。全县地域财政收入272093万元,同比下降7.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3367万元,同比增长12.8%。地方财政支出306981万元,同比增长3.0%,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58038万元,同比增长27.1%。全年完成税收总额232759万元,增收3569万元,同比增长1.6%;其中国税129812万元,同比下降4.3%,地税102947万元,同比增长10.1%。

  金融健康运行。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4.64亿元,比年初增加3.05亿元,增长2.2%。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款103.76亿元,比年初增加10.73亿元,增长11.5%。各项贷款余额69.30亿元,比年初增加0.97亿元,增长1.4%。存贷比47.9%,下降0.5个百分点。

  保险服务发展较快。各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4.42亿元,增长4.4%;赔付金额8050万元,增长67.7%;证券机构实现交易额66.81亿元。

三、农 业 和 农 村

  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农作物播种面积50582公顷,粮食产量18.1万吨,肉类产量4.02万吨,禽蛋产量3.43万吨。

  现代农业发展壮大。全县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85家,农业合作社438 家,家庭农场213家。不断加大品牌创建,规范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实行动态管理,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7个,绿色食品6个,完成绿色食品年检10 个,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数量达到103个,12个过期产品退出农产品品牌。全县玫瑰播种面积1700.8公,增长11.0%,产量1755吨,增长8.1%;水果8813公,产量13.95万吨,减少1.5%;蔬菜8617公顷,增长0.9%,产量65.8万吨,增长2.8%,其中各类蔬菜大棚8632个。农业机械总动力52.92万千瓦,增长4.48%,拖拉机6381台,农作物机耕率、机播率和机收率分别达到98.02%、96.05%和92.98%。争取上级资金1亿多元,重点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饮水安全、水库塘坝维修整治等民生水利工程,扩大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解决了3.7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维修整治水库4座、塘坝8座。

  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全年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704万,农机补贴900万元。

  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全县累计开工社区26个,建设面积 186万平方米,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246亩,8700户农民乔迁新居。全县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100%,行政村照明灯数量达5903盏,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

四、工业

  工业经济运行稳中趋缓。全县20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5.39亿元、利润35. 60亿元、利税49.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6%、-0.02%、2.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6%;全年工业用电量7107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0.54%。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企业48家,实现产值139.91亿元,增长27.1%,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40.5%,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重点企业运行平稳。32家龙头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1.52亿元、利润25.94亿元、利税36.59亿元,分别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60.1%、72.9%和73.3%,分别增长7.0%、-2.8%和1.5%。

五、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建筑业发展趋缓。全县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2.8亿元,同比下降0.7%。资质以上建筑企业30家,实现总产值14.48亿元,下降12.6%,利税0.77亿元,下降18.8%,其中在省外完成的建筑业产值0.38亿元。签订合同额24.94亿元,增长9.1%。其中本年新签合同额11.36亿元,减少15.3%。房屋施工面积139.22万平方米,减少0.2%;房屋竣工面积31.71万平方米,减少22.9%。

  房地产业平稳发展。全县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28家,完成开发投资16.58亿元,增长2.7 %。商品房施工面积156.60万平方米,增长1.1%,竣工面积31.61万平方米,下降4.8%,销售面积30.07万平方米,增长3.0%,销售额12.56亿元,增长3.4%。

六、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0.81亿元,增长14.3%。其中,第一产业投资19.05亿元,增长6.7%;第二产业投资120.19亿元,增长9.9%;第三产业投资91.54亿元,增长22.5%。三次产业投资比重分别为8.3、52.1、39.6。年未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382个,增加21个,其中亿元及以上项目共计11个,完成投资19.54亿元。

  工业投资增长稳定。全县完成工业投资118.97亿元,增长10.1%,技改项目投资84.88亿元,增长5.9%。其中,迈克阀门年产100万套精密智能阀门项目3个车间已建成投产,二期进行整平土地及综合楼设计。迈克管道年产30万吨精密直缝涂衬塑钢管项目涂衬塑车间已建完,设备正在安装,2个成品仓库即将完工。兆瓦级大功率高温热泵生产基地项目车间主体基本完工。三机数控机床及自动化项目铸造车间主体建设基本完工,机加工车间完成钢架结构施工和封顶。擎雷换热及非标压力容器项目办公楼和研发楼基本完成,两栋车间已完成钢梁和钢柱的吊装。

  生产规模和投资效益提高。全县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84.9%,项目建成率(不含房地产投资)88.0%。新增主要生产能力(或效益):氮肥7.8万吨/年,磷肥4.8万吨/年,铝加工1.5万吨/年。

  七、国内贸易、对外经济

  消费品市场稳定增长。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86.63亿元,增长12.9%。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127家,实现社零额15.67亿元,同比增长20.4%。

  对外经济增势平稳。全年出口创汇(海关口径)62843万美元,增长5.9%。全县引进内资53.53亿元,下降24.8%。合同利用外资3989.9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700万美元,增长6.2%。

八、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交通运输业稳定增长。年末公路通车里程1216公里,年末机动车保有量52333辆,其中小型汽车40775辆;营运载货汽车2057辆,总吨位为16012;营运载客汽车116辆,总客位为3281;市内公交车124辆,总客位为2712。

  邮政业务回升。全年邮政业务总量1976万元,同比增长38.0%;报刊流转额696万元,同比增长6.7%。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县共有教职员工3685人,其中:专职教师3397人。各类学校在校学生37804人,同比下降4.7%,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545人,同比下降0.3%;中职在校生3003人,同比增长0.1%;初中生在校人数为10183人,同比下降7.7%;小学生在校人数为18981人,同比减少5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完成投资6500万元,新建校舍面积3.4万平方米,加固重建校舍10.6万平方米,累计发放各类助学金455.6万元,免除中职生学费14.85万元,发放中职资助金172.28万元。发放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贴75.4万元,办理助学贷款550.64万元,筹资2.76万元救助贫困教师58名,筹资31.2万元救助贫困学生358名。4200余名农村小学生坐上了安全专用校车,1.5万余名农村学生中午吃上营养配餐。

  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全年专利申请总量3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211件,发明专利授权量39件。共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48项,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 2项成果获得2015年济南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专利发明三等奖,1项成果通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鉴定。国家火炬平阴清洁能源特色产业基地获得济南市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奖励。搭建了玫瑰、炭素、清洁能源和智慧医学等四个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卫生服务条件改善。全县拥有卫生机构95个(医院9个),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595张,同比增长0.4%;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999人,同比增长3.7%。全县万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1.5人,同比增长3.9%,万人拥有病床42.7张,同比增加0.2张。全年全县卫生机构共诊疗89.6万人次,住院4.4万人次,健康检查6万人次。

  文化事业稳定发展。县图书馆改造完工,县文化馆通过验收,年末拥有文化馆、文化宫、博物馆、图书馆各1个,图书馆图书总藏量3万余册。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9%,电视节目每周播出时间343小时,无线广播平均每日播音时间19小时。

  全民健身广泛开展。全民健身中心(玛钢体育馆)投入使用,成功举办全省中学生体育联赛田径比赛、全县第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年共举办各类运动会39项次,向上输送体育后备人才56人。我县运动员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牌111枚,其中洲际以上级金牌7枚,国家级金牌2枚,省级金牌26枚,市级金牌7枚。

十、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提升。县城建成区面积17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长度和面积分别达到84.2公里和217万平方米。实施青龙路南段、翠屏街西延、北山南街、通达街大修改造。建成1400米道路、5万平方米集贸市场,县城二七大集成功迁建;城区消防站投入使用。云翠新区,中医院建设基本完工,云翠大街中段、黄河路南延顺利推进。完成玛钢玫瑰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改造东三里桥、锦水河木栈道,实施中桥水库综合治理。公路网格化示范县建设通过省级验收。新建公厕15座、垃圾中转站5座,新增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8%。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回迁1094户,175套公租房通过验收。

  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全年管道天然气供气量8616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量479吨,天然气和煤气用气人口10万人。集中供热面积323万平方米。全年自来水供水量663万吨。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林木覆盖率达34.8%。年末县城累计建成烟尘控制区面积17.0平方公里,烟控区覆盖率100%。环境噪声达标面积10.1平方公里,城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均值分别为0.160毫克/立方米、0.070毫克/立方米、0.048毫克/立方米。

  十一、社会治安、安全、保障、福利和

  残疾人事业

  社会治安良好。全县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4.5%。共破获刑事案件27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45人,打掉犯罪团伙10个,抓获逃犯135名。破获经济案件15起,挽回经济损失3646.72万元。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力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全年接出警6209起,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504起。

  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2015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8起,比上年减少28起,同比降低50%;死亡4人,经济损失893万元。其中交通事故13起,比上年增加62.5%,死亡4人。全县亿元GDP死亡0.02人。

  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2015年全县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4.83万人,新增扩面人员2683人,养老保险费共征缴30993万元,收缴率为100%,支付10837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1065名遗属补助金共计31261万元,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收缴工伤保险金1048万元,支付1533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07万人,共收缴养老保险费22415万元,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1222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共收缴18987万元,支出18557万元。收缴失业保险金1922万元,支付9371人次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830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8.38万人,共征缴养老保险费3894万元,共支出养老保险费618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达到25.3万人,收缴保费12216万元,支付医疗费用11108万元。

  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达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达到3600元。全县450人享受城镇低保,6844人享受农村低保,全年发放低保金2091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现有集中供养床位1226张,入住五保对象517人,集中供养率达到73.5%,标准每人每年达到59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达到3700元。五保对象785人,全年共支付供养资金409万元。实施大病医疗救助,为4356个大病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592万元。

  慈善事业有序进行。累计募集善款10892万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众33200人次,支付善款9847万元。

  残疾人事业全面开展。为77名残疾人发放辅具补贴15万元,发放基本和个性化辅具1000余件;为36名残疾儿童进行免费康复;为贫困残疾人配发轮椅400余辆,购买社区康复成果300例;为18名贫困残疾人适配助听器;为3名残疾儿童申报人工耳蜗救助;为23名残疾人安装了大小腿假肢;为178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贴;为20名贫困精神病人实施住院救助;为全县3558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17.79万元元;为53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为3名贫困残疾人实施大病救助;为100名盲人开展定向行走训练。

十二、居民生活

  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县转移农村劳动力6526人,安置城镇就业3664人;开展创业培训1069人,技能培训665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储蓄余额27763元,比年初增加3024元,增长12.2%。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达45170元,增长16.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37元,同比增长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56元,同比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93元,同比增长8.0%。

  注:

  1、本公报2015年统计数据为统计快报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平阴统计年鉴—2016》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其增长率均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自2011年起由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指批发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和零售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自2011年起由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调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

  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2015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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