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警示】“3•15”消费警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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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警示(一)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平阴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2025年“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就热点问题发布如下消费提示。
警示提示一:食品安全要牢记
选购食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采购,并仔细查验食品感官性状是否异常;采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查看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采购包装标识不齐全和过度包装的食品;外出就餐时,注意选择环境整洁、信誉度高、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馆就餐。
警示提示二:网络购物需谨慎
互联网购物时,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规则,看清网购商品的规格、保质期、价格、支付方式、配送范围、退换货规则等详细信息;不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通过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收件时,当场查验货物,查看商品是否与网站图片及宣传信息一致,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签收。
警示提示三:质量认证需留意
选购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及其他特殊产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标识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检验合格证明、执行标准、商品说明书等是否齐全;要注意查看产品铭牌标识和产品外体上是否标有“CCC”标志,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标识、规格、型号是否与认证证书信息一致;可根据商品3C认证证书编号,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结果系统,查询核实3C认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论是线上线下,都要谨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票据、付款记录、网络订单、平台支付截屏等有关消费凭证,并仔细检查票据上是否标有购买的商品名称、规格、特征等信息。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表达合理诉求,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商家所在地或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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