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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1.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1137012400420916XF/2024-4096606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22

21.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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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政策依据:济人社发〔2019〕29号、济人社函〔2020〕35号

补贴对象:就业见习基地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补贴期限:3-12个月

补贴方式:单位提交申请,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和拨付,直接拨付给单位。

申请条件: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见习,按规定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见习期满后,可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3、见习人员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提交择业期内的报道派遣证复印件;

4、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5、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保单复印件;

6、见习时尚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

8、《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9、见习基地开户行名称及账号。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机构: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1-8789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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