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申报2020—2021年度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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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平阴英才计划”,为企业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平阴县委 平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平阴英才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平发〔2018〕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将企业新引进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度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平阴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于2020年12月1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人员(不含政府购买服务的劳务派遣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
1.自申报之日起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以取得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日期为准);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平阴正常缴纳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
3.取得济南市户籍。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平阴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经济和社会组织。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1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人才平阴”网—“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资金发放前,县人社局将核实申报人在平阴工作信息。凡工作关系调离平阴或离职社保中断的,取消补贴申请发放资格。
网上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1.申报人提供:①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PDF扫描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扫描件;③社保卡开户行(具体到支行)及金融区卡号。
2.申报单位提供:与申报人签定的劳动合同PDF扫描件。
四、申报期
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20日,逾期未报,视为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动放弃。
五、有关要求
1.系统申报操作手册在申请页面下载,申报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用人单位要确保申报人信息填写完整,附件及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2.社保缴费信息提供系统大数据比对,发放补贴起始月份,以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月份为准(补缴月份不算);劳动关系发生变更的,依托现用人单位进行申报,补贴起始月份可连续之前缴费月份,最长追溯至2020年12月。
3.已申领过之前年度租房和生活补贴并符合今年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也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请2020年12月—2021年12月的租房和生活补贴,按剩余未享受月份申报,最长不超过36个月。
4.为使本政策和我县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有效衔接,自2019年12月1日起,享受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未满36个月,主动放弃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待遇领取资格又符合本政策的,可申请剩余月份的补贴。本政策与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不同时重复享受,累计已享受满36个月新就业职工租赁住房补贴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5.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骗取补贴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通报有关部门,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追缴所发资金,限制其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责任。
六、服务电话
1.政策咨询:87890752
2.技术支持:55575449 55575450
3.QQ群在线咨询:983784257
中共平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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