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行政执法结果公示(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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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类别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主要事实 | 执法依据 | 执法日期 |
1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行政许可 | 无 | 吴庆辉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挂牌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2025-01-08 |
2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行政许可 | 无 | 谢頔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挂牌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2025-01-09 |
3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行政许可 | 无 | 谢頔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挂牌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2025-01-09 |
4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 | 行政许可 | 无 | 玫德集团有限公司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挂牌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 2025-01-15 |
5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03 |
6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03 |
7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06 |
8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06 |
9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09 |
10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09 |
11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16 |
12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16 |
13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16 |
14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20 |
15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20 |
16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 行政许可 | 无 | 山东东润种业有限公司 | 农业植物检疫证书申领 | 《植物检疫条例》 | 2025-01-22 |
17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行政处罚 | 平农(农业)罚〔2025〕1号 | 王礼勇 | 2024年11月13日,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执行2024年全省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二次专项监督抽查工作,抽取我县孝直镇葛楼村王礼勇种植的葱3公斤,2024年12月10日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噻虫嗪”技术要求为≤0.3,检测结果为0.78,检测结论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12月6日,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受我局委托,开展我县2024年第五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抽取当事人葱3公斤,经该公司检测,检测项目“噻虫嗪”技术要求为≤0.3,检测结果为0.71,检测结论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2025-01-26 |
18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行政处罚 | 平农(农业)罚〔2025〕2号 | 王齐林 | 2024年12月6日,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受我局委托,开展我县2024年第五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抽取当事人甜椒3公斤,经该公司检测,检测项目“噻虫胺”技术要求为≤0.05,检测结果为0.10,检测结论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2025-01-26 |
19 |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行政处罚 | 平农(农业)罚〔2024〕3号 | 张国新 | 2024年11月5日,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受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开展2024年10月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抽取了玫瑰镇东塘村张国新生产的甜椒、辣椒各3公斤进行检测。经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项目“噻虫胺”技术要求为≤0.05,检测结果:甜椒为0.095、辣椒为0.068,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药最大残留量》(GB2763-2021),两批次均确定为产品不合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一)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2025-01-26 |
20 |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无 | 山东益远药业有限公司 | 对批准生产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兽用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制兽药监督检查;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 《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程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2025-01-21 |
21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宠物饲料生产企业及饲料经营者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无 | 山东牧泉元兴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遵守饲料法规、许可备案条件、饲料标签等强制标准要求;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第20号公告(2018年5月) | 2025-01-22 |
22 |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无 | 山东齐发药业有限公司 | 对批准生产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兽用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制兽药监督检查;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 《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兽用麻醉药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 《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程序》、《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 2025-01-14 |
23 | 对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无 | 济南绿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屠宰企业是否有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违法屠宰、销售病死畜禽及产品等行为;按照农业农村部《生猪屠宰企业监督检查规范》内容和要求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 2025-01-21 |
24 | 渔业生产企业检查 | 行政检查 | 无 | 安栾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2025-01-16 | |
25 | 渔业生产企业检查 | 行政检查 | 无 | 锦水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2025-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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